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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臨時出國在外停留時間怎么規定的
1、因公出國有規定的時間限制,而且處級以上要局領導批示,不能超過兩個星期。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辦法,2013年12月20日,財政部、外交部以財行〔2013〕516號印發《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辦法》。
2、第五條本公司因公出國人員應在回國后15天內將所持護照交回總公司外辦統一保管。因公出國人員再次出國時,憑出國任務批件或出國任務通知書(參加外單位組團出訪)從外辦取回護照。
3、三至四年期不等。新版因公出國電子護照是在原因公出國電子護照基礎上添加指紋信息,進一步提高了證件的安全防偽性能,保障持照人的合法權益。
4、入境當天和出境當天都算一天,按蓋章日期算,不看鐘點。
因公出國費用開支標準
每人每次出國在10天以內的,發給50美元;超過10天的,從第11天起,每人每天發給5美元。
對因公臨時出國團組提交的出國任務批 件、護照(包括簽證和出入境記錄)復印件及有效費用明細票據 進行認真審核,嚴格按照批準的出國團組人員、天數、路線、經 費預算及開支標準核銷經費,不得核銷與出訪任務無關的開支。
因公臨時出國經費包括: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公雜費和其他費用。國際旅費:出境口岸至入境口岸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為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發生的,在出訪國家的城市與城市之間的交通費用。
公差車票報銷標準為:員工出差期間的住宿費憑住宿發票天數計發,住親友家或無住宿發票的按每天40元計發。員工出差期間,夜間乘坐火車、長途汽車、輪船最低一級艙位(統艙)的,住宿費按每夜40元計發。
黨政軍機關、民主黨派、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因公組派臨時出國代表團、組的出國人員(簡稱出國人員)各項費用開支,均按本規定執行。 第一條 出國人員的服裝,應以整潔、樸素、大方為原則。
因公出國需要什么條件?
1、留存復印件,必要時查驗出國人員的戶口本,與因公出國人員本人面談;提供出訪人員小二寸、正面、免冠、服裝整齊、淺底色的軟光紙近期彩照二張。
2、第六條:員工因公出國需具備的條件: 公司自己組團或派遣個人赴國外考察學習、洽談業務,必須有對方出具的邀請函。 公司隨國家有關部門組團外出考察,必須有國家組團出具的任務批件和任務通知書。
3、因私人原因需要出國地,按照請假審批程序報批。經批準的因公出國申請,應當按照批準的項目,向政治工程部門或者主管部門領取相應的出國證明。干部因個人原因提出離境申請時,應同時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期滿應及時取消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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