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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年假的補償標準(公司未交滿社保和安排年休假,能否解除勞動合同并申請補償金?)

adminllh法律知識2025年05月23日 10:37:38740

關于年假的補償標準(公司未交滿社保和安排年休假,能否解除勞動合同并申請補償金?)

大家好,今天來為大家分享關于年假的補償標準的一些知識點,和公司未交滿社保和安排年休假,能否解除勞動合同并申請補償金?的問題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話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決您的問題,接下來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吧!

本文目錄

  1. 勞動法中對于超過規定的工作時間是如何補償的?
  2. 聘用退休人員需要支付年休假補償嗎?
  3. 2020年黑龍江省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4. 公司未交滿社保和安排年休假,能否解除勞動合同并申請補償金?

勞動法中對于超過規定的工作時間是如何補償的?

勞動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

的工時制度。

一天八小時,符合。然后3天休一天,一個月算30天,能休7天或者8天,這樣子每周超過這個時間一點,算加班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三天休一天,符合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每月工時上限,44×4+36=212

23×8=184沒問題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加班沒有加班費的,會違法

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綜上,工時時長不違法,但是年假,法定節假日有問題

聘用退休人員需要支付年休假補償嗎?

【蘇米可的觀點】

為完整回答你的問題,讓我們先了解一下國家對于勞動者年休假的規定。

《勞動法》規定了勞動者有享受帶薪年休假的權利,2008年1月1日作為《勞動合同法》的配套法規《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正式實施,隨后出臺的《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又對年休假的實施做了全面和細化的規定。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及其《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的規定,職工連續工作滿12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假。單位不安排年休假或安排年休假天數少于應休天數的,應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按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作報酬。

請注意:享受以上規定的勞動者是指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即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

回到題主的問題:聘用退休人員需要支付年休假補償嗎?

那我們首先需要確認的就是用人單位與退休返聘人員之間是怎樣的勞動關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可見,用人單位因為工作需求需要聘請退休人員繼續為單位工作的,可以返聘,但用人單位與返聘者之間,建立的已不再是勞動法意義上的勞動關系,而只是民法意義上的勞務關系。因此,作為勞動法規范圍的年休假不適用退休返聘人員。

當然,如果用人單位與返聘者在勞務合同中,對年休假另有約定的,按合同約定執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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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黑龍江省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2020年最新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具體標準如下:

1、醫療費

醫藥治療費的賠償,一般應以所在地治療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治療費、住院費的單據或病歷、處方認定。必要時,可以委托法醫予以鑒定。

所在地治療醫院,一般是指距離受害人住所或侵權行為發生地較近的醫院。

受害人先后到數個距離基本相等的醫院治療的,一般應認定最先就診醫院的醫療費,但該醫院治療失誤或有其他特殊情況的除外。

應經醫務部門批準而未獲準擅自另找醫院治療的費用,一般不予賠償。

受害人重復檢查同一科目而結果相同的,原則上應僅認定首次的檢查費用,但治療醫院確需再行檢查的除外。如檢查結果不一致,確診之前的檢查費用均應認定。

受害人擅自購買與損害無關的藥品或治療其他疾病的,其費用不予賠償。

受害人確需住院治療或觀察的,其費用應予賠償。但出院通知下達后故意拖延,或治療與損害無關的疾病而延長住院時間的,其延長期間的住院費不予賠償。

受害人進行與損害有關的必要的補救性治療的費用,應予賠償。

在訴訟過程中,治療尚未結束的,除對已經治療的費用賠償外,對尚需繼續治療的費用,經有關醫療機構證明或者經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的,可以一次性給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療結束后另行起訴。

2、誤工費

受害人誤工日期,應當按其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并參照法醫鑒定或者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等認定。

受害人的實際誤工日期少于休假證明的,應以其實際的誤工日期認定;實際誤工日期多于休假證明的,一般應當根據休假證明認定。

受害人確需休養但無休假證明的,可在征求法醫或治療醫院的意見后酌情處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的賠償應當按照其收入的實際損失計算。

固定收入,包括工資、資金及國家規定的補貼、津貼,但不包括特殊工種的補助費。

獎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單位人均獎計算,超出獎金稅計征起點的,以計征起點的,以計征起點為限。受害人受害前由于自身原因無獎金收入的,其次獎金不予計算。

受害人無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經營戶或個體工商戶的,其誤工費的賠償,可以參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當地同行業、同工種、同等勞動力的平均收入酌定。如依法應向稅務機關納稅的,應以稅單為據。

受害人依法從事第二職業的,其實際減少的收入,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是另謀職業的離、退休人員的,其誤工費的賠償可以區別以下情況處理:

(1)符合政策法律規定的,其實際減少的收入應予賠償;

(2)違反政策法律規定的,其賠償要求不予支持。

受害人無勞動收入而要求賠償誤工費的,不予支持。如果受害人是家務勞動的主要承擔者,因受害確實無法從事家務勞動造成其他家庭成員負擔過重的,可酌情予以經濟補償。

受害人的實際收入高于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

3、伙食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賠償。

4、護理費

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應以法醫的鑒定或者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認定。

受害人生活確實不能自理的,其護理費應予賠償。

護理期限,可以委托法醫鑒定;也可以根據受害人的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并征求治療醫院的意見后酌定。

護理人員一般設一至二人,但確有必要的除外。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護理費的賠償可以按照本意見關于誤工費的規定計算。

護理人員無收入的,護理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計算。

5、交通費

受害人到所在地醫院治療或者必須轉院治療的,其本人和必要的護理人員的交通費應予賠償。

交通費的賠償,一般應以公共電(汽)車、火車的硬座、輪船三等以下艙位等的收費標準計算。但傷情危急,交通不便或當地無上述車(船)的除外。

交通費的票據應與就醫次數相符。票據少于就醫次數的,一般可根據實際票據認定;票據多于就醫次數的,應以實際就醫次數認定。

6、住宿費

必須到外地醫院治療的受害人,因醫院無床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確需候診且傷情不允許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費高于住宿費的,其本人和必要的護理人員的住宿費應予賠償。

住宿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以住宿費的收據為憑。

7、營養費

經法醫鑒定或治療醫院證明,受害人傷情嚴重,確需補充營養食品作為輔助治療的,其費用可以酌情賠償。

營養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計算。應賠償的期限,可以委托法醫鑒定,也可以在征求治療醫院的意見后酌定。

侵害人探視受害失時攜帶的食品,一般應當視為贈與。

8、殘疾賠償金

侵害他人身體致其喪失全部或部分勞動能力的,應當賠償殘疾賠償金。

依照法醫學的鑒定標準,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分為十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殘疾者的誤工費與殘疾賠償金不得重復計算。以殘疾者定殘之月為界,之前由侵害人賠償誤工費,之后由侵害人賠償金。

9、殘疾用具費

因殘疾需要配制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應當根據治療醫院的證明或法醫意見,結合使用者的年齡、我國人口平均壽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賠償數額。

10、喪葬費

喪葬費,一般包括運尸、火化、普通骨灰盒和一期骨灰存放等費用。

喪葬費,按照侵權行為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

死者家屬拒不執行有關部門限期殯葬決定而增加的費用,不予賠償。

死者家屬違反有關殯葬的規定,大辦喪事增加的費用,不予賠償。

11、死亡賠償金

因侵權致人死亡的,應當支付死者家屬一定數額的死亡賠償金。

死亡賠償金,按照當地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計算,賠償二十年。死者滿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賠償五年。

12、生活費

依靠受害人實際撫養的人,是指受害人死亡或喪失勞動能力以前實際扶養、贍養、撫養而無其他生活來源的人。

依法應當由受害人撫養的人,在受害人死亡或喪失勞動能力前不需要其實際撫養,而在受害人受害后至人民法院裁決前喪失了生活來源,其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生活費的,應予支持。

受害人至人民法院裁決前出生的子女有權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費。

受害人是唯一撫養人的,侵害人應承擔依靠受害人實際撫養的人的全部的必要生活費;如還有其他撫養人,侵害人應承擔受害人承擔的相應份額。

被撫養人的必要生活費,按照當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計算。對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撫養到十八周歲。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撫養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年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對其他的被撫養人撫養五年。

13、撫慰金

精神損害撫慰金是因侵害人的侵權行為給受害人造成肉體痛苦或身體傷殘、死亡的同時,給受害人或受害人的近親屬造成精神痛苦和創傷的一種經濟補償方式。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具體數額,由法院根據實際情況酌情判決。

公司未交滿社保和安排年休假,能否解除勞動合同并申請補償金?

公司未安排交滿社保和安排年休假,能否解除勞動合同并申請補償金,對于你這個問題,我仔細看了你的描述,但問題還是沒有描述清楚,如果單從公司沒有繳納社保的原因來離職,這是可以要求給予經濟補償的,疫情期間沒有上班,補發70%的工資也是成立的,對于沒有安排年休假要求補發雙倍的工資,實際上應該是300%的工資,這也是符合國務院514號令的。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個人觀點:

第一,公司沒有按時足額繳納社保,可以要求補繳沒有繳納年份的社保。

你是2016年12月進入公司,公司是從4月份開始繳納社保,那么這個4月是從哪一年的4月開始繳納的沒有描述清楚,如果是從今年4的月才開始繳納的社保,那么你以公司沒有按時足額繳納社保,可以要求公司為你補繳在公司工作期間,應當繳納而沒有繳納的社保,同時承擔滯納金,這是合情合理的,如果公司是從2017年的4月開始繳納社保,一直到你離職前社保都是繳納了的,那么只能要求公司補繳從2017年1月到3月的社保,估計公司當時是以試用期為由才沒有繳納的社保。

第二,關于經濟補償金的問題。

對于經濟補償金的問題,只能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規定的執行。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勞動者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屬于應當給予經濟補償的范疇。當然按照這一條的規定,也要看你的社會保險公司是什么時候開始繳納的,如果公司從2017年4月份開始繳納社會保險,那么你根據三十八條件辭職的理由就不充分,因為公司從2017年1月到你辭職前都是繳納了社會保險的,至于沒有繳納的幾個月可以要求公司補繳,但按照三十八條辭職應該得不到支持;如果公司是從今年4月才開始繳納社保的,那么按照三十八條規定提出辭職的,要求給予經濟補償的依據才是比較充分,可以按照你在公司工作的年限給予經濟補償,這是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的。

第三,關于年休假要求給予10天雙倍的年休假工資問題。

對于年休假的問題,一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執行還是比較好的,但是民營企業很多都沒有執行,按照《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即國務院第514號令的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根據你到公司工作的年限計算,你在2018年和2019年各應該享受每年5天的帶薪休假待遇。我們通常的做法不是由公司來安排,而是由個人根據部門工作的情況,按照公司的請假審批程序請年休假,如果你沒有主動請年休假,一般公司是不會主動安排的。如果你個人提出要休年休假,但是單位不同意的,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所以這個年休假的報酬不是雙倍,而是三倍,當然這也是可以列入勞動仲裁范疇的。

第四,關于疫情期間的工資問題。

今年疫情期間,的確給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帶來一定困難,2月到3月期間由于沒有上班,公司也沒有發工資,很多單位的做法是對于疫情期間沒有上班,適當扣或是減少工資標準,這也是比較合情合理的,員工也能理解。至于補發的比例是多少,這個沒有統一的規定,但最低不能低于當地最低職工工資保障水平,如果列入勞動仲裁我個人認為也是合理的。綜上所述,根據你描述情況來分析,主要爭論點還是是否符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來解除勞動合同的標準,由于你所說的4月份開始繳納,這個4月份屬于哪一年的4月份沒有描述清楚,所以這是影響勞動仲裁能否成功的關鍵因素,除了經濟補償以外的其他要求,都是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精神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關于關于年假的補償標準到此分享完畢,希望能幫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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