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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詐騙和經濟糾紛的區別
在市場經濟中,合同是平等的市場主體間確立交易關系,共同實施交易行為,追求和實現經濟目的的法定和普遍的形式,因此,合同糾紛是經濟糾紛的主要部分。
法律分析:經濟糾紛和詐騙二者的主觀的目和客觀手段不同。詐騙行為,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欺詐的手段騙取或者是利用受害人的無知而騙取其財物。而經濟糾紛則是雙方發生經濟方面的糾紛,指的是一種法律上的民事行為糾紛。
兩者的含義不同。詐騙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款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是犯罪行為的一種,公安機關對其立案偵查有權管轄;經濟糾紛是指市場經濟主體之間因經濟權利和經濟義務的矛盾而引起的權益爭議,是民事糾紛的一種,公安機關不能干預經濟糾紛。
經濟糾紛和詐騙兩者的區別如下:兩者的含義不同。經濟糾紛是指市場經濟主體之間因經濟權利和經濟義務的矛盾而引起的權益爭議。而詐騙,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款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主觀目的與客觀手段不同。
經濟糾紛和詐騙兩者的區別如下:兩者的含義不同。經濟糾紛是指市場經濟主體之間因經濟權利和經濟義務的矛盾而引起的權益爭議。而詐騙,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款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主觀目的與客觀手段不同。
詐騙罪與經濟糾紛的區別如下:經濟糾紛是指市場經濟主體之間因經濟權利和經濟義務的矛盾而引起的權益爭議。詐騙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使被害人陷于錯誤認識,被害人“自愿處分”財物,被告人騙取款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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