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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刑事案件不起訴情形是什么
- 2、法院可以免于起訴嗎
- 3、免予起訴還是犯罪嗎
- 4、刑事案件免于起訴有案底嗎
刑事案件不起訴情形是什么
案件不符合起訴條件、犯罪嫌疑人具有法定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情節、犯罪情節輕微以及存在其他法定情形等。案件不符合起訴條件 檢察院在審查起訴時刑事訴訟法免于刑事起訴,首先會判斷案件是否符合起訴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刑事訴訟法免于刑事起訴,起訴條件主要包括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等要素。
刑事案件不起訴的情形包括刑事訴訟法免于刑事起訴: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撤回告訴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證據不足不起訴刑事訴訟法免于刑事起訴:對于經過兩次補充偵查仍認定證據不足的案件,檢察院應裁決不起訴;法定不起訴:若經審查確認犯罪嫌疑人無罪或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六條所述情形相符,則檢察院應作出不起訴決定;酌定不起訴:當犯罪情節輕微且可依刑法規定無需判刑或免刑時,檢察院可作出此不起訴裁決。
法院可以免于起訴嗎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就是檢察院向法院已經提起公訴了刑事訴訟法免于刑事起訴,就是以前起訴了,除非檢察院撤回起訴,否則就不能免于起訴了,如犯罪行為較輕,沒有造成嚴重后果,法院可以判決免于刑事處分,或判處緩刑刑事訴訟法免于刑事起訴的,因此,刑事案件到了法院就不能免于起訴了,除非檢察院撤回起訴作出免于起訴決定。
不起訴是在犯罪嫌疑人沒有構成犯罪或者雖然構成犯罪,但依照法律規定不應追究刑事責任刑事訴訟法免于刑事起訴的情況下,才可以使用刑事訴訟法免于刑事起訴;免予起訴是被告人的行為已經構成犯罪,在應負刑事責任的前提下,只是由于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可以免除刑罰的情況下才可以使用。
免于起訴,是指對那些已經構成犯罪,但根據法律的有關規定可以免除刑罰或者不用判處刑罰的犯罪分子,人民檢察院所依法作出的不向人民法院起訴,追究其刑事責任的決定。若犯罪分子被免于起訴,則所涉案件的刑事訴訟程序就此終止。
法律主觀:免于起訴包括沒有犯罪事實不起訴、法定不起訴和有條件不起訴三種情形。第一種屬于無罪不起訴,第二種包括無罪不起訴和有罪不起訴,第三種屬于有罪不起訴。可見,免于起訴不完全等于沒有犯罪行為。但無論如何,由于未經人民法院審判,免于起訴的被告人在法律上是無罪的。
免予起訴還是犯罪嗎
1、法律分析:檢察院免訴了刑事訴訟法免于刑事起訴,就說明該行為構成了犯罪刑事訴訟法免于刑事起訴,但是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不予起訴,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因此,公安機關刑事訴訟法免于刑事起訴的記錄就不叫犯罪記錄了,但公安機關刑事訴訟法免于刑事起訴的檔案還是存在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二條 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
2、免于起訴屬于犯罪。免于起訴是指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或對自己偵查終結的案件,經審查認為被告人的行為雖已構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應當免除刑罰所做的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處理決定。
3、免于起訴的前提是:當事人有罪,但因為情節輕微等特殊情況,因此免于追究其刑事責任。而無罪釋放,本來就沒有罪,本來就應該釋放的。檢察院不起訴只是不追究刑事責任,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依然要接受行政處罰。
4、【法律分析】免予起訴是檢察機關終止刑事訴訟程序的一種法定方式。人民檢察院對自己偵查終結或公安機關等偵_終結移送的案件,經審查認為,被告人的行為已構成犯罪,應負刑事責任,但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可以免除刑罰的,可以決定或依有關規定報請上級檢察院批準免予追究刑事責任。
5、免予起訴并不等于無罪,因為犯罪嫌疑人的行為仍然是有違法的,只是因為某種因素讓檢察機關或者公安機關決定不再起訴。同時,免予起訴也不意味著國家放棄了對犯罪的打擊,只是將資源更加集中在重要的犯罪或者犯罪規模大的案件上。免予起訴也并不是一項簡單的決定,而是需要嚴格審批和程序的。
刑事案件免于起訴有案底嗎
刑事案件免于起訴也會有案底記錄,相關規定如下:免于起訴有案底記錄。刑事處罰的記錄可以在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查詢到;判處緩刑的,在司法局也可以查詢到。人民檢察院自行偵查終結的案件,經審查后,應當分別情況作出提起公訴、不起訴、撤銷案件的決定。
不起訴就意味著法院沒有機會認定犯罪,沒有被認定犯罪就不會有犯罪記錄。但不起訴不等于沒犯罪,要分三種情況,一是無犯罪,二是存疑不起訴,三是夠成犯罪但情節顯著輕微,不追究刑事責任,所以只有前兩種才能說無犯罪記錄。如果是第三種情況。
【法律分析】:被檢察院決定不起訴決定的當事人是否會有案底要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因沒有違法犯罪事實而被決定不起訴的,則不會有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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