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刑事訴訟什么情況下自訴,以及刑訴中哪些可以自訴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自訴是什么意思?
- 2、刑事案件自訴條件是什么
- 3、刑事自訴的案件范圍有哪些
自訴是什么意思?
法律主觀:自訴的意思是指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訴訟。
法律分析:是由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九條 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自訴應該是控訴,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直接向司法機關提起訴訟,并由司法機關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自訴是當事人自己提起的訴訟,公訴是檢察院依職權主動提起的訴訟。
刑事案件自訴條件是什么
1、法律分析:刑事自訴案件立案條件是:有適格的自訴人;在法律規定的自訴案件范圍內,遭受犯罪行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2、自訴人具備起訴的資格;被告人已滿16周歲、有責任能力的公民;有明確的被告人;具體的訴訟請求;能證明被告人犯罪事實的證據。
3、刑事自訴的條件是什么刑事自訴有五個條件是:(1)有適格的自訴人。
4、自訴案件的起訴條件如下:(一)有適格的自訴人在法律規定的自訴案件范圍內。(二)有明確的被告人和具體的訴訟請求。(三)屬于自訴案件范圍。
5、刑事案件自訴的條件具體如下:在案件審理中最關鍵的就是當事人,在自訴案件當中要求有正確合適的案件自訴人。自訴案件的自訴人要求是直接遭受犯罪行為侵權受到傷害或者是損失的被害人,被害人是自訴案件理所應當的自訴人。
6、”根據《刑訴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自訴案件應是“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自訴人沒有證據,法院不能按自訴案件受理。
刑事自訴的案件范圍有哪些
1、法律分析:刑事自訴范圍包括: 法律規定當事人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但被害人有明確證據證明的案件。
2、刑法中的自訴案件包括:侮辱、誹謗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根據《刑法》第九十八條規定,本法所稱告訴才處理,是指被害人告訴才處理。
3、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4、告訴才處理的刑事案件具體包括以下: 刑法第246條規定的侮辱、誹謗案,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刑法第257條第1款規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刑法第260條第1款規定的虐待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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