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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與民事訴訟證據規定的異同?
1、刑事訴訟法與民事訴訟證據規定的異同:民事訴訟證據與刑事訴訟證據在內涵上是有所不同的。民事訴訟證據是指能夠證明民事案件真實情況的客觀事實材料。而新刑訴法對刑事訴訟證據的概念進行了完善,將其概念修改為“可以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
2、法律分析:相同點: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均屬于程序法的范疇,都是為了保證實體法律關系的實現而規定訴訟程序的法律。不同點:訴訟的目的不同。提起訴訟的主體不同。舉證責任不同。適用的法律不同。
3、由于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所解決的實體內容不同,決定了它們的訴訟原則、制度、程序上有以下幾點主要的區別:(1)訴訟主體。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國家專門機關為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而民事訴訟法為人民法院。
4、舉證責任不同。在民事訴訟中,誰主張權利誰負責舉證;在行政訴訟中,只由被告(行政機關)負舉證責任;在刑事訴訟中,公訴人負有提供被告人有罪的證據,并加以證明的責任,被告人不負舉證責任,但可以提出自己罪輕或無罪的材料為自己辯護。(4)適用的法律不同。
5、民事訴訟中,主張權利者承擔舉證責任;而刑事訴訟中,僅被告(行政機關)承擔舉證責任。 適用法律截然不同:民事訴訟主要依據《民法典》及《民事訴訟法》;而刑事訴訟則以《刑法》及《刑事訴訟法》為主要依據。
刑事證據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證據有什么不同?
1、刑事證據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證據區別 收集證據的主體不同。按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有權收集公訴刑事案件證據的機關是國家偵查機關,偵查機關要全面收集證據,是站在公正的角度收集證據;附帶民事訴訟證據則只是民事訴訟原告及其代理人從自身利益出發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收集證據的目的不同。
2、證明責任分配不同:在刑事訴訟中,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及刑責輕重的責任由審判機關、檢查機關、偵查機關承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原則上無需證明自己無罪。行政訴訟中的證明責任由被告行政機關承擔。民事訴訟中,當事人的主張需各自承擔相應的證明責任。
3、民事訴訟證據與刑事訴訟證據在內涵上是有所不同的。民事訴訟證據是指能夠證明民事案件真實情況的客觀事實材料。而新刑訴法對刑事訴訟證據的概念進行了完善,將其概念修改為“可以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
4、民事訴訟與刑事訴訟在法律程序、訴訟目的、證據規則、責任分配、判決執行等方面存在顯著差異,這些差異反映了兩者在解決糾紛和維護社會正義方面的不同目標和方法。以下是對兩者區別的一系列總結:調解的適用性 在民事訴訟中,調解被視為一項基本原則,只要案件性質適合,法院均可進行調解。
5、適用法律不同,民事案件適用的是民法系的法律,刑事案件適用的是刑法系的法律;調整法律關系不同;訴訟程序不同;執行方式不同;舉證責任不同。
民事訴訟七種證據是什么?
1、民事訴訟七種證據是:當事人陳述、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以及鑒定意見。在《民事訴訟法》以及相關司法解釋中,對證據是作出了詳細規定的,其中具體將民事訴訟證據劃分為了七種法定形式,這點與刑事訴訟證據、行政訴訟證據是不同的。 當事人陳述。當事人陳述是指當事人在訴訟中就與本案有關的事實,向法院所作的陳述。
2、民事訴訟中的七種證據類型包括:當事人陳述、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以及鑒定意見。這些證據類型在《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中有詳細規定,與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的證據類型有所不同。 當事人陳述:當事人在訴訟中就案件相關事實向法院提出的陳述。
3、《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證據種類共有七種,分別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鑒定結論以及勘驗筆錄。這些證據在民事訴訟中用以證明待證事實,并且必須經過查證屬實后,才能作為法院認定事實的依據。
刑事訴訟和民事訴訟區別是什么
1、訴訟的目的不同 民事訴訟解決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權利和義務的爭議;刑事訴訟解決的是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確實犯罪和犯什么罪以及應處何種刑罰的問題。提起訴訟的主體不同 民事訴訟中雙方當事人都可以提起訴訟,原告起訴后,被告可以反訴;刑事訴訟除自訴案件有自訴人提起訴訟外,均有人民檢察院提起訴訟。
2、適用的法律不同民事訴訟與刑事訴訟證據:民事訴訟主要依據《民法典》和《民事訴訟法》進行。刑事訴訟則主要遵循《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規范。訴訟流程復雜程度不同民事訴訟與刑事訴訟證據:民事訴訟流程相對簡單,主要圍繞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爭議進行審理。
3、兩種不同的訴訟,即刑事訴訟和民事訴訟,主要區別在于: 訴訟目的:民事訴訟旨在解決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權利與義務爭議;而刑事訴訟則關注于確認涉嫌犯罪者是否確實犯有罪行,以及應受何種刑罰。
4、民事訴訟與刑事訴訟的三大核心區別如下:核心目的、涉及案件性質以及處理方式與后果均不同。核心目的不同:民事訴訟:主要解決私人之間的糾紛,如債務、離婚、財產分割等,旨在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刑事訴訟:針對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的行為,如殺人、放火、貪污等,其核心在于維護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
三大訴訟證明標準的區別
刑事訴訟:刑事訴訟民事訴訟與刑事訴訟證據的證明標準是“排除合理懷疑”民事訴訟與刑事訴訟證據,即要求證據要達到使法官確信被告人有罪的程度,沒有任何合理的懷疑。民事訴訟:民事訴訟的證明標準是“優勢證據”,即要求證據能夠證明事實的“可能性”大于“不可能性”。行政訴訟:行政訴訟的證明標準是“明顯優勢證據”,即要求證據能夠證明事實的“可能性”明顯大于“不可能性”。
證明責任的分配:- 刑事訴訟:由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偵查機關承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及刑責輕重的證明責任,被告人無需證明自己無罪。- 行政訴訟:由被告行政機關承擔證明責任,原告不需證明具體行政行為違法。- 民事訴訟:根據當事人主張,分別由各方承擔相應的證明責任。
三大訴訟中證據種類的不同在哪里 證明責任的分配不同 (1)在刑事訴訟中,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以及刑責輕重的責任由審判機關、檢查機關、偵查機關承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原則上不承擔證明自己無罪的責任。 (2)行政訴訟中的證明責任,由作為被告的行政機關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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