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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錄一覽:
- 1、拿失業保險的同時能買工傷險嗎
- 2、在領取失業金是否可以買工傷保險
- 3、領了失業金還可以交社保嗎
- 4、領失業金期間可以交工傷保險嗎
- 5、領取失業保險期可辦工傷保險嗎
- 6、領取失業金期間可以繳納社保嗎
拿失業保險的同時能買工傷險嗎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不能繳納工傷保險費。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五條規定,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繳納,職工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是中斷就業期間,沒有就業,不能繳納工傷保險費。
《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三十四條 國家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確定行業的差別費率,并根據使用工傷保險基金、工傷發生率等情況在每個行業內確定費率檔次。行業差別費率和行業內費率檔次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準后公布施行。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使用工傷保險基金、工傷發生率和所屬行業費率檔次等情況,確定用人單位繳費費率。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定的費率繳納工傷保險費。
[img]在領取失業金是否可以買工傷保險
您好!在領取失業金是不可以買工傷保險的。
領失業金期間交了工傷保險就不能繼續領失業金了,工傷保險是由用人單位繳納的保險,在失業期間繳納了工傷保險證明已經找到了用人單位,是不符合失業金的領取條件的。
領取失業金和繳納工傷保險關系:
第一,領取失業金期間,屬于無業狀態,不屬于單位的職工,不能繳納工傷保險了,工傷保險是單位繳費,個人是不繳費的。
第二,如果你已經被單位錄用為職工,依法繳納了工傷保險,就失去了領取失業金的資格,不能再繼續領取。
擴展資料:
工傷保險名詞解釋: 工傷保險又稱職業傷害保險,是通過社會統籌的辦法,集中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建立工傷保險基金,對勞動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遭受意外傷害或職業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給予勞動者及其實用性法定的醫療救治以及必要的經濟補償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這種補償既包括醫療、康復所需費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費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五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 *** 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領了失業金還可以交社保嗎
領了失業金不可以交社保。
失業金也就是大家平時在繳納五險一金中所包含的失業保險金,是我國為保證非自愿失業人群在失業期間的基礎生活的一項福利,防止沒有收入影響基本生活。如果在失業期間還繳納了職工醫保,就代表并沒有失業,這與領取失業金的要求是相矛盾的,在繳納了職工社保的情況下,我國是不會發放失業金的。
社失業后,可以申請靈活就業人員身份,開通靈活就業社保繳納賬戶,每月根據自己的實際存款情況按照標準繳納即可。不過這個靈活就業社保中就只包含了基本的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并不能繳納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三個項目。要注意的是,失業金并不是一直能領取的,有一定的期限,而且當找到了新的工作,新單位開始幫你繳納職工社保后,就不會再發放失業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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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失業金期間可以交工傷保險嗎
領失業金期間交了工傷保險就不能繼續領失業金了,工傷保險是由用人單位繳納的保險,在失業期間繳納了工傷保險證明已經找到了用人單位,是不符合失業金的領取條件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擴展資料: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五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 *** 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領取失業保險期可辦工傷保險嗎
領取失業保險期不可以辦工傷保險,但可以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八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領取失業金期間可以繳納社保嗎
領失業保險金期間可以交社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
具體如下:
1、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參照當地對在職職工死亡的規定,向其遺屬發給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
2、個人死亡同時符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工傷保險喪葬補助金和失業保險喪葬補助金條件的,其遺屬只能選擇領取其中的一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第五十一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 *** 指定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適當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訓的。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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