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青島補償安置標準的問題并不復雜,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青島市房屋拆遷補償的標準是什么?,因此呢,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分享青島補償安置標準的一些知識,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這個問題的分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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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集體土地補償標準?
青島市征用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暫行規定
1、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2、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4、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5、征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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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農用地和建設用地位于第Ⅱ級區片,征地補償費標準為5.6萬元/畝;
2.未利用地位于第Ⅱ級區片,征地補償費標準為4.48萬元/畝。
按上述標準,依據《土地勘測調查清單》確定的現狀地類,土地征收補償安置費總額為22.4684萬元。
(二)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標準: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標準參照《山東省國土資源廳、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青島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復》(魯國土資字[2017]382號)的規定執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總額為4.7582萬元,青苗補償費總額為0.3080萬元,共計補償總額4.7582萬元。
(三)本次征地涉及居民住宅、工礦企業及其他建筑設施成片拆遷,按照膠州市人民 *** 制定的拆遷補償方案執行,本方案不包括居民住宅、工礦企業及其他建筑設施拆遷補償安置的內容。
青島市房屋拆遷補償的標準是什么?
青島市房屋拆遷不暢的標準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面積為準,分為貨幣補償和房屋補償。
根據《青島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第三條: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市城市房屋拆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市房屋拆遷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市城市房屋拆遷的監督管理工作。
各縣級市和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房屋拆遷行政管理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房屋拆遷工作的監督管理;市南區、市北區、四方區、李滄區房屋拆遷行政管理部門受市房屋拆遷行政管理部門的委托,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房屋拆遷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條:被拆遷房屋和補償房屋的面積以建筑面積計算。
被拆遷房屋的建筑面積,私有房屋以房屋所有權證載明的建筑面積為準,公有房屋以房屋所有權證或者計租表載明的建筑面積為準。
無房屋所有權證或者計租表但建設合法的房屋和計租表上只載明使用面積的公有房屋,其建筑面積以批準建設文件載明的房屋建筑面積或者以房地產測繪機構實測的建筑面積為準。
第二十五條:拆遷補償可以采用房屋補償方式,也可以采用貨幣補償方式。
除本條例第三十條規定的以外,由被拆遷人選擇拆遷補償方式。
第二十六條:拆遷房屋實行房屋補償的,應當根據城市規劃和建設工程的性質,實行就地或者異地補償。
第二十七條:拆遷住宅房屋實行就地房屋補償的,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按照被拆遷房屋面積補償;
青島遷墳補償多少?
如、每增加一棺增加500元),具體的標準:建(構)筑物類補償標準(一棺一墓補償2400元根據2015最新農村土地征收賠償標準,墳每座補償5000元。
2021青島市土地征收補償標準?
一、土地補償費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據國家規定的價格政策,按該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下同)的六倍計算;
2、征用魚塘、藕塘、養殖場、果園、竹園、林地等土地,按該土地年產值的五倍計算;
3、征用柴山、灘地、水塘、葦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該土地年產值的三倍計算;
4、征用宅基地按鄰近耕地的補償標準計算;房屋由建設單位另行征地移遷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給予補償;
5、征用無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補償。
二、青苗和附著物補償費
1、青苗補償費,一般按一季農作物的產值計算;能收獲的不予補償。多年生經濟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設單位付給移植費;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單位給予合理補償或作價收購;
2、房屋拆遷,按房屋結構、面積、新舊程度,給予合理補償;違章建筑物和開始協商征地后突擊搶栽的樹木、突擊搶建的建筑物,不予補償;
3、農田水利工程及機電排灌設施、水井、人工魚塘、養殖場和電力、廣播、通訊設施等附著物,按照實際情況付給遷移費或補償費。
三、安置補助費
1、征地前農業人口人均耕地在一畝以上的被征地單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畝年產值的三倍;征地前農業人口人均耕地不滿一畝的被征地單位,征用每畝耕地安置補助費以年產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減少零點一畝,安置補助費相應增加年產值的一倍,但最高不得超過年產值的十倍;
2、征用非耕地安置補助費,按該土地年產值和略低于鄰近耕地的安置補助倍數計算;
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無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補助費。
四、按照本條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人民 *** 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最高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二十倍。
五、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項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除應當屬于個人的附屬物和青苗補償費付給本人外,其他費用由縣級以上人民 *** 與有關鄉(鎮)村商定處理,用于組織被征地單位發展生產、安排多余勞動力就業和不能就業人員的生活補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或占用。
六、大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項目征用土地的補償安置標準和辦法,由省人民 *** 根據國家規定另行制定。
OK,關于青島補償安置標準和青島市房屋拆遷補償的標準是什么?的內容到此結束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