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聶樹斌案的案件詳情
1、這些事我都參加了,但當時還不敢說。聶樹斌案交到山東高院復查前后,有官員把這個案件的矛頭對準我。2016 年,這個官員在被抓前下了好多指示,要打擊我,一直到 2016 年 4 月 16 日,他被中紀委正式宣布 接受組織調查 。
2、聶樹斌案是冤案很明顯,作案的時間,作案工具這些都是疑點。所有指向聶有利的證據全部消失,考勤表,前期偵查的口供,被捕到認罪期間的口供。案卷上編織的種種證據,更像是人為所為。關鍵的受害人死亡時間,死亡原因,有沒有 *** ,這些基本的問題沒有查清楚。
3、聶樹斌案的國家賠償決定書已于2017年3月30日送達給其母親張煥枝。 張煥枝收到的賠償決定書中載明的賠償總額為2613991萬元。 賠償金中包含人身自由賠償金52571元。 死亡賠償金和喪葬費共計12482萬元。 賠償金中還包括精神撫慰金130萬元。 張煥枝的個人撫養費為4萬元。
4、各項賠償共計2613991萬元。2017年3月30日,聶樹斌母親張煥枝處,她已收到河北高院寄送的國家賠償決定書,各項賠償共計2613991萬元,其中人身自由賠償金52571元,死亡賠償金、喪葬費12482萬元,精神撫慰金130萬元,張煥枝個人的撫養費4萬元。
5、根據目前整體來看,這一個案件當中有很多線索仍然是處于存疑的狀態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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