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刑事案件如何撤銷
- 2、刑事案件可以撤案嗎
- 3、刑事案件能否撤銷起訴
- 4、立案了,怎么撤銷案件
- 5、刑事案件撤銷的四個階段
- 6、刑事案件可以撤銷嗎
刑事案件如何撤銷
刑事案件的撤銷程序一般由偵查機關或檢察機關提出撤案申請,經過審查批準后進行。具體程序如下:偵查機關或檢察機關認為案件符合撤銷條件的,應當制作撤案報告書,說明撤案的理由和依據,報請上級機關審查批準。上級機關收到撤案報告書后,應當進行審查,如果認為撤案理由充分、依據合法,應當作出撤案決定。
民事案件,立案以后直接向法院提交撤訴申請就行了。如果是輕微刑事案件,可以到公安機關把事實說清楚,要求撤銷案件,一般會得到準許。但是如果是比較嚴重的刑事案件的話,立案以后是很難撤銷案件的。如果是打架等案件,派出所立案后是不能撤銷的,但情節輕微的,可以作調解案件處理。
刑事案件撤訴程序:若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須上報上司審批,并呈交撤銷案件報告;若檢察院直接接手案件,在滿足法定條件后可自主撤出,并生成撤銷案件決定書。
刑事案件可以撤案嗎
如果案件情節輕微刑事訴訟由誰撤回審理案件,危害不大刑事訴訟由誰撤回審理案件,不構成犯罪,可以撤案。追訴時效已過 犯罪行為超過法定追訴時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特赦令免除刑罰 根據特赦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被免除刑罰的,可以撤案。
刑事案件在一定條件下是可以撤案的,具體可以分為以下幾種情況刑事訴訟由誰撤回審理案件:在公安階段:可以通過內部審批的方式撤案,或者報捕不批的情況下也可以撤案。在檢察院階段:可以退案給公安,由公安撤案刑事訴訟由誰撤回審理案件;或者在退補不成的情況下,由公安撤案;另外,檢察院也可以決定不起訴,從而相當于撤案。
在偵查階段,公安機關有權在認為案件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情況下,決定撤案。同樣,在批捕階段,如果檢察機關作出不批捕的決定,也可以由公安機關撤案。此外,若檢察機關作出不起訴決定,同樣可以啟動撤案程序。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一旦刑事案件立案后,私人或相關方不得擅自撤案。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只有個別的是可以撤案的。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才可能撤案。其他的不能免除刑事責任。
報警后是否可以撤案需要分情況來看。符合條件的自訴刑事案件報案人可以撤案,但公訴案件一般不可以撤案。對于自訴案件,通常報案人有權決定是否繼續追究,因此若不想追究刑事訴訟由誰撤回審理案件了,報案人可以撤案。而對于公訴案件,由于是由國家公訴機關代表國家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報案人通常不能隨意撤案。
刑事案件在不同階段均有可能被撤銷。在公安階段,撤案方式包括內部審批撤案或報捕不批撤案。進入檢察院階段后,撤案方式變為退案公安撤案、退補不成由公安撤案或決定不起訴。到了法院階段,檢察院可以撤回起訴,法院則出具刑事裁定書。刑事案件分為公訴案件和自訴案件。
刑事案件能否撤銷起訴
1、在刑事案件中,如具備撤訴條件,可進行撤訴。此類案件包括:一審撤訴、自訴按撤訴處理、附帶民事訴訟撤訴、二審上訴撤回、二審抗訴撤回、上訴與抗訴撤回后裁判生效以及二審按撤訴處理等不同類型。
2、《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三條規定,在偵查過程中,如果發現不應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撤銷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應當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并且通知原批準逮捕的人民檢察院。
3、刑事案件在符合法定條件下是可以撤銷的。刑事案件撤銷的概念 刑事案件的撤銷是指在刑事訴訟過程中,由于某種原因,偵查機關或檢察機關決定終止對案件的偵查或起訴,從而結束刑事訴訟程序的一種法律行為。
4、在刑事案件中,可分為兩種情況撤回起訴:(1)在庭審結束宣判前,若檢察院發現無犯罪事實或非被告人為兇手,亦或是不應追責被告人等狀況,則可申請撤訴;(2)另一個可能是補充調查后未滿足重開庭條件,此時檢察院也有權撤訴。同時,撤訴應由檢察長或檢委會決策,并以書面形式在法院宣判前向法院提出。
5、在特定情況下,檢察院可依法對達成和解的刑事案件作出不起訴決定。但并非所有罪案均適宜以和解方式處理。符合條件者包括: 因民間糾紛引發,涉及刑法分則中五兩章所列犯罪行為,且可能被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行; 除瀆職犯罪外,可能被處以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之過失犯罪案件。
立案了,怎么撤銷案件
報案及撤案須經公安機關上級領導審批確認,隨后提交撤銷案件報告。檢察院在處理其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時,若被告人無罪,可裁決撤銷案件。對已作出的撤銷決定,需制定撤銷案件決定書。公安機關應對撤銷的案件撰寫撤銷案件通知書并致送檢察院。
然而,在刑事案件立案后,當事人能否撤銷案件則需視案件類型和犯罪情節而定。對于公訴案件,當事人通常無法撤案。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61條的規定,在偵查過程中,如果發現不應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的情況,應當撤銷案件。
立案后雙方和解能撤案。民事糾紛雙方在立案后達成和解協議,可以申請撤案。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訴訟雙方私下和解后,只要和解協議是在雙方自愿且平等的基礎上簽訂的,并且內容不違反法律規定,該協議就具有法律效力。因此,雙方可以根據和解協議向法院提出撤訴申請,法院經審查同意后,可以準予撤案。
刑事案件撤銷的四個階段
決定撤案:這一階段由檢察機關或法院進行,他們可以根據被告人的申請或者自行審查認為不必再追究刑事責任,決定撤銷對被告人的起訴或判決。 公告撤案決定:在決定撤案后,需要在指定的報紙或者官方網站上公告撤案決定,公告期限一般為七天。如果在此期限內無異議,撤案決定即生效。
刑事案件可以撤銷,具體如下:因刑事案件分公訴案件和自訴案件,而公訴案件是不能夠由個人決定撤銷案件的,公安局機關認為不能追究刑事責任后要撤銷案件,檢察院作出不起訴的決定可以撤案;在偵查過程中,發現不應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撤銷案件。
刑事案件撤銷程序主要包括:在調查階段,若發現犯罪嫌疑人不應受刑事追責,則應撤案處理;對于已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須即時釋放,并發放釋放證明,同時告知批準逮捕的檢察院。
刑事案件可以撤銷嗎
1、如果案件情節輕微,危害不大,不構成犯罪,可以撤案。追訴時效已過 犯罪行為超過法定追訴時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特赦令免除刑罰 根據特赦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被免除刑罰的,可以撤案。
2、民事案件,立案以后直接向法院提交撤訴申請就行了。如果是輕微刑事案件,可以到公安機關把事實說清楚,要求撤銷案件,一般會得到準許。但是如果是比較嚴重的刑事案件的話,立案以后是很難撤銷案件的。如果是打架等案件,派出所立案后是不能撤銷的,但情節輕微的,可以作調解案件處理。
3、派出所一旦立案,在符合法定條件下是可以撤銷的。通常刑事案件立案后,派出所會開展偵查工作。經調查,若出現以下情形,派出所可以撤案:沒有犯罪事實:即經過調查發現并不存在犯罪行為發生。犯罪情節輕微:犯罪行為的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依據法律規定不認為是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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