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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遲遲不處理怎么辦
1、積極與對方協商賠償調解事宜,交通事故處理有規定的期限,但是這個規定力度不大且有很多處理操作的空間,因此約束力不強。 另外對方如果不能提供詳細的費用證明單據的,你方有權追討所墊付的費用。
2、如果交警已經出具了交通事故認定書并雙方簽字,除非對方已經將你方起訴并申請保全財產,否則程序上必須盡快辦理放車手續。此時要求交納押金才放車的不符合事故處理程序相關規定。
3、治療終結仍以醫療診斷為準,如有爭議,建議對方走司法程序,你的保險公司一般會為你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 *** 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img]交通事故,肇事者一直不處理怎么辦
肇事者不處理,交通事故受害方可以保留好與交通事故有關的各種證據以及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先與肇事方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去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進行判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一)酒后、吸食 *** 后駕駛機動車輛的;(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五)嚴重超載駕駛的;(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第三條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交通事故交警一直拖著不處理怎么辦
交通事故交警遲遲不做處理的解決辦法:
1、發生交通事故且不需要檢驗的,超過十日交管部門仍不處理,當事人可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處理;
2、如果需要檢驗的,等候交管部門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交通事故一直不處理怎么辦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車禍后 交通事故 一方一直不處理怎么辦”的解答如下: 起訴,按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交通事故發生十日內,交警必須出具事故責任鑒定書;如果對方全責,自己拿著責任書、損失清單等資料去法院起訴對方車主和保險公司。 起訴、宣判后再不給就申請 法院強制執行 即可。 根據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 第四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 交通肇事逃逸 案件在查獲 交通肇事 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辦案民警簽名或者蓋章,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 交通事故處理 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調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 訴訟 的權利、期限。
交通事故對方一直不處理怎么辦
交通事故對方不處理可以做以下處理:1、一方拖延時間不處理協商的,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2、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及時審理判決。
一、交通事故對方一直不處理怎么辦
1、交通事故對方不處理可以做以下處理:
(1)一方拖延時間不處理協商的,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
(2)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及時審理判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二、交通事故的處理流程
交通事故的處理流程如下:
1、當發生交通事故后,首先查看是否有人員傷亡并立刻撥打報警電話;
2、交警現場勘查,對現場拍照或標畫場地位置后撤離現場;
3、依法作出責任認定,若當事人不服,可三日內向上級交警部門提出復核;
4、執行處罰;
5、確定損害結果后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賠償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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