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關于實施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規定執行
- 2、關于刑事訴訟法實施中若干問題的規定1998年版(已廢止)
- 3、刑事判決由哪個機關執行
- 4、刑事案件中的執行機關有哪些
- 5、下列關于刑事訴訟中的執行的說法,錯誤的是
關于實施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規定執行
關于實施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規定對于確保刑事訴訟活動的規范化和公正性具有重要意義。立案與偵查階段 在立案與偵查階段,規定要求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等機關必須嚴格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進行立案,不得隨意擴大或縮小立案范圍。
高級人民法院核準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案件,應作出核準或不核準的決定,不能加重被告人的刑罰。十贓款贓物 對于贓款贓物,除依法返還被害人的財物以及依法銷毀的違禁品外,必須一律上繳國庫。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挪用或私自處理。
刑事訴訟法的第二百五十四條規定,被告人如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并符合暫予監外執行的條件,被告人和辯護人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看守所會將相關情況通報給法院,后者需進行審查,并在執行前決定是否準予暫予監外執行。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采取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無故離開所居住的市或縣,如果確有正當理由需要離開,需經執行機關的審批。如果決定機關是人民檢察院或人民法院,離開前必須得到他們的同意。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違法所得和其他涉案財產的處理有嚴格的規定。首先,如需追繳,除依法返還給被害人或銷毀的違禁品,剩余部分必須上繳國庫。查封、扣押的財產,若依法不需移送,待法院作出判決或裁定后,由法院通知查封、扣押機關上繳,機關需向法院提交執行回單。
關于刑事訴訟法實施中若干問題的規定1998年版(已廢止)
根據刑事訴訟法對案件管轄下列關于刑事訴訟的執行的分工規定下列關于刑事訴訟的執行,人民檢察院負責貪污 *** 犯罪、國家工作人員下列關于刑事訴訟的執行的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 *** 利的犯罪。涉稅案件則由公安機關負責立案偵查下列關于刑事訴訟的執行,人民檢察院不再受理。所有不符合管轄規定的文件均無效。
按照刑事訴訟法對刑事案件管轄的分工的規定下列關于刑事訴訟的執行,人民檢察院管轄“貪污 *** 犯罪,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 *** 利的犯罪”。對于涉稅等案件由公安機關管轄,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人民檢察院不再受理。
本規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1月19日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關于刑事訴訟法實施中若干問題的規定》同時廢止。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于1998年1月19日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關于刑事訴訟法實施中若干問題的規定》在此次新規定出臺后被廢止,以適應時代變遷和法律體系的不斷完善。
刑事判決由哪個機關執行
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負責死刑立即執行、罰金和沒收財產的判決以及無罪或者免除刑罰的判決的執行。監獄。對于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機關送交監獄執行刑罰。未成年犯監獄負責未成年犯被判處刑罰的執行。公安機關。
法律分析:刑事判決后,具體由哪個機關執行,要看是作出什么判決,就是說,要根據判決結果確定執行機關。如果是死刑,和財產刑,由法院執行;有期徒刑,由監獄管理局執行;緩刑,由司法局執行;政治權利,和三個月以下的有期徒刑,由公安局執行。
刑事判決由監獄或人民法院以及公安機關執行。生效判決和裁定因內容不同,執行主體也不相同。《刑事訴訟法》第213條規定,對于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機關送交監獄執行刑罰。對于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中的執行機關包括人民法院、監獄、公安機關。執行機關,是指將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付諸實施的機關。人民法院負責死刑立即執行、罰金和沒收財產的判決以及無罪或者免除刑罰的判決的執行。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罪犯被交付執行刑罰的時候,應當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在判決生效后十日以內將有關的法律文書送達公安機關、監獄或者其他執行機關。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機關依法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
刑事案件中的執行機關有哪些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中的執行機關包括人民法院、監獄、公安機關。執行機關,是指將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付諸實施的機關。人民法院負責死刑立即執行、罰金和沒收財產的判決以及無罪或者免除刑罰的判決的執行。
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負責死刑立即執行、罰金和沒收財產的判決以及無罪或者免除刑罰的判決的執行。監獄。對于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機關送交監獄執行刑罰。未成年犯監獄負責未成年犯被判處刑罰的執行。公安機關。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負責死刑立即執行、罰金和沒收財產的判決以及無罪或者免除刑罰的判決的執行。監獄。對于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機關送交監獄執行刑罰。未成年犯監獄負責未成年犯被判處刑罰的執行。公安機關。
下列關于刑事訴訟中的執行的說法,錯誤的是
【答案】:B A項正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64條第二款規定:“……對被判處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機關執行。”[br][/br]B項錯誤,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69條規定:“對被判處管制、宣告緩刑、假釋或者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依法實行社區矯正,由社區矯正機構負責執行。
D項錯誤,《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二條規定:“沒收財產的判決,無論附加適用或者獨立適用,都由人民法院執行;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會同公安機關執行。”本題為選非題,故正確答案為D。
【答案】:B 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機關申請執行其具體行政行為的案件后,應當在30日內由行政審判庭組成合議庭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并就是否準予強制執行作出裁定;需要采取強制執行的,由法院負責強制非訴行政行為的機構執行。
【答案】:A、B、C、D 【考點】執行監督。詳解: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在交付執行死刑前,應當通知同級人民檢察院派員臨場監督。同時,該條還規定:執行死刑后,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罪犯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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