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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怎么辦理工傷證和工傷證的作用
1、首先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有工傷認定書后進行傷殘鑒定,確定賠償額,之后二次手術的費用由單位出(單位沒給你買工傷險)或由工傷保險基金出(買了工傷險)。
2、用工傷證享受工傷待遇,先持工傷證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傷殘等級鑒定,然后持鑒定結論、工傷證、就醫治療清單等相關材料向社保部門申請工傷待遇,獲得工傷賠償金。
3、工傷證并不是所有地區都可以辦理,需要當地規定可以辦理工傷證的情況下,在員工發生工傷事故認定為工傷之后即可辦理工傷證。
4、工傷證有什么作用工傷證可享受工傷及傷殘待遇。
5、工傷認定以后,做勞動能力鑒定,根據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才能辦理工傷證。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和用人單位工傷認定申請后,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的,發給《工傷證》。
工傷認定書下來了,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是本人去嗎?要什么材料?
向人社局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本人或他人均可。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傷認定決定書(或工傷證),工傷診斷證明,以及醫院記載的有關負傷職工的病情、病志、治療情況等資料(包括有關的放射材料)。
工傷認定書下來,只要勞動者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就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自己可以去工傷鑒定。我國法律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是申請工傷鑒定的主體,因此勞動者是可以自己去工傷鑒定的。
工傷認定應該怎么辦理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法律分析:工傷認定需要經歷以下程序: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職工或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一般來說,職工工傷保險待遇申請應當經企業簽字后報送。
按照法律規定,受傷后應該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簡稱人社局,也可以理解為經常說的勞動局,去到勞動局之后,找工傷科要求申報工傷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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