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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仲裁不服的,在幾日內可以重新提起?
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對經過仲裁裁決,當事人向法院起訴的勞動爭議案件,人民法院必須受理。訴訟是勞動爭議處理的最終程序,具有最終的法律效力。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主觀:裁掉駁回起訴后,當事人不服該裁掉的,可以在十日內再次起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法律分析: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三十條,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可以的,當事人對仲裁結果不服時,可以提起上訴。在中國,適用的是兩審終審制,即第二審人民法院所作的判決屬于終審判決。無論當事人是原告還是被告,都只有一次上訴的機會,不存在無限次數的上訴情況。如果當事人對上訴后的判決結果仍然不服,可以向作出上訴判決的人民法院提起申訴。
不服勞動仲裁十五日內起訴。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勞動爭議案件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勞動合同履行地不明確的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訴訟流程是什么:起訴。
仲裁裁決書有錯誤如何糾正
法律分析:向執行法院申請裁定不予執行,然后重新申請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訴。被申請人提出證據證明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定不予執行。
商事仲裁裁決并非絕對不可更改。若當事人認為仲裁裁決存在錯誤,可以向仲裁委員會主任報告。 仲裁委員會在審查后,若決定重新處理已生效的仲裁案件,應終止原仲裁裁決的執行,并出具決定書宣布原裁決無效。
法律分析:勞仲委有權對原裁決書中的文字、計算錯誤或者遺漏事項進行補正,也可以重新作出裁決。
法律分析:如果認為仲裁裁決錯誤,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如果仲裁的裁決是有錯誤的話,首先可以向法院進行申請不予執行,或者是要求法院重新進行相關的判決才行。其次可以和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說明,要勞動仲裁委員會來予以相關的更正。如何糾正錯誤仲裁裁決? 一是向執行法院申請裁定不予執行,然后重新申請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訴。
仲裁撤訴后能否再仲裁
按照目前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撤訴的案件,如果當事人就同一仲裁請求再次申請仲裁,只要符合受理條件,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再次立案審理,申請仲裁時效期間從撤訴之日起重新計算。
勞動仲裁可以撤訴后再申請。在勞動仲裁過程中,勞動者或用人單位在符合一定條件下,可以向仲裁機構提出撤訴申請,終止仲裁程序。然而,一旦撤訴后,是否還能再次申請勞動仲裁,則是一個復雜的問題,需要綜合考慮多個因素。首先,撤訴后再申請勞動仲裁的可行性取決于具體的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勞動仲裁撤訴后可以再次進行仲裁。原告撤訴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后,原告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法律分析:勞動仲裁撤訴后可以再次申請仲裁。撤訴分為已按撤訴處理和申訴人申請撤訴。只要符合受理條件,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再次立案審理。申請仲裁時效期間從撤訴之日起重新開始計算。
法律分析:不能,申請人收到書面開庭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請處理;申請人重新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被申請人收到書面開庭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繼續開庭審理,并缺席裁決。
法律主觀:勞動仲裁撤訴是當事人自己申請撤訴的,就同一仲裁請求再次申請仲裁,只要符合受理條件,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再次立案審理;視為撤訴的,申請人重新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視為撤回仲裁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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