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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錄一覽
- 1、暫緩起訴的起訴規(guī)定
- 2、搜查證由誰簽發(fā)
- 3、刑事訴訟
暫緩起訴的起訴規(guī)定
第三,主觀條件,是行為人有悔罪表現(xiàn)。第四,程序條件,是人民檢察院作出附條件不起訴的決定以前,應當聽取公安機關、被害人的意見。
第五章、第六章規(guī)定的犯罪,可能判處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符合起訴條件,但有悔罪表現(xiàn)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附條件不起訴的決定。
對符合適用暫緩起訴的嫌疑人,檢察機關規(guī)定一個暫緩起訴期限,在這個期限內(nèi),如果嫌疑犯履行了特定的義務,則不對其提起訴訟;如果嫌疑犯在暫緩起訴期間內(nèi)沒有履行特定義務,則對其提起公訴。
搜查證由誰簽發(fā)
法律分析:搜查證應由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簽發(fā)。搜查令是司法機關為執(zhí)行搜查而依法制作的法律文書憑證。在中國,進行搜查必須持有搜查令并向被搜查人出示。但執(zhí)行逮捕拘留時,遇有緊急情況的除外。
搜查證由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簽發(fā)。搜查證是司法機關為執(zhí)行搜查而依法制作的法律文書憑證。在中國,進行搜查必須持有搜查令并向被搜查人出示。但執(zhí)行逮捕拘留時,遇有緊急情況的除外。
公安機關的搜查證,要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審批并簽發(fā)。人民檢察院的搜查證,要由檢察長審批簽發(fā)。
公安機關的搜查證,要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簽發(fā)。人民檢察院的搜查證,要由檢察長簽發(fā)。而搜查令要蓋上簽發(fā)單位的公章。
刑事訴訟
1、在民事訴訟中,一般按照“誰主張,誰舉證”(這里的主張是指作為證明對象的主張)分配舉證責任,在特殊情況下則實行舉證責任的倒置。
2、刑事訴訟的基本理念主要包括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程序公正與實體公正、訴訟效率三個。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 (1)懲罰犯罪是對國家刑罰權的賦予,保障人權是對拆滾野國家刑罰權的規(guī)制。
3、分為公訴和自訴兩種。【法律分析】法院審理刑事案件,分公訴和自訴兩種。
4、其中,刑事訴訟是指審判機關(人民法院)、檢察機關(人民檢察院)和偵查機關(公安機關含國家安全機關等)在當事人以及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決被追訴者刑事責任問題的訴訟活動。
5、法律主觀:刑事訴訟主要包括五個階段:立案、偵查、起訴、審判、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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