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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錄一覽
- 1、盜竊罪既遂的標準是什么?
- 2、盜竊罪既遂標準
- 3、盜竊罪既遂的標準是什么
- 4、盜竊既遂怎么判刑
盜竊罪既遂的標準是什么?
盜竊罪既遂的標準具體如下:以被盜財物與物主的關系狀態為依據,已使財物脫離所有人或保管人實際控制的,為既遂,反之為未遂;盜竊罪的既遂與未遂是盜竊行為的完成形態與未完成形態。
法律主觀:盜竊罪的既遂標準為:以行為人非法占有被盜財物為標準。一般認為,只要行為人一把被盜財物從原控制人的衣袋或提包中竊取出來,就意味著原控制人對財物的控制喪失,同時行為人獲得對所竊財物的控制,為既遂。
以行為人的觸覺為依據,凡已實際觸及財物的,不論是否將財物盜走,均為既遂,反之為未遂;(2)轉移說。以被盜財物的位置變化為依據,已使財物移離其原位的,為既遂,反之為未遂;(3)藏匿說。
盜竊罪既遂標準
法律主觀:盜竊罪的既遂標準為:以行為人非法占有被盜財物為標準。一般認為,只要行為人一把被盜財物從原控制人的衣袋或提包中竊取出來,就意味著原控制人對財物的控制喪失,同時行為人獲得對所竊財物的控制,為既遂。
法律分析:盜竊罪的既遂標準是行為人有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公私財物的行為,既遂的刑事責任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盜竊罪即遂以行為人非法占有被盜財物為標準。這一標準應當準確理解為,行為人對被盜財物的實際控制,其中包含財物所有人或合法占有人對財物失去控制和行為人對財物的控制兩個元素。
盜竊罪既遂的標準是什么
盜竊罪既遂的標準具體如下:以被盜財物與物主的關系狀態為依據,已使財物脫離所有人或保管人實際控制的,為既遂,反之為未遂;盜竊罪的既遂與未遂是盜竊行為的完成形態與未完成形態。
法律主觀:盜竊罪的既遂標準為:以行為人非法占有被盜財物為標準。一般認為,只要行為人一把被盜財物從原控制人的衣袋或提包中竊取出來,就意味著原控制人對財物的控制喪失,同時行為人獲得對所竊財物的控制,為既遂。
法律分析:盜竊罪的既遂標準是行為人有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公私財物的行為,既遂的刑事責任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盜竊罪既遂應當以財物的所有人或保管人是否喪失對財物的占有權為標準。如果財物的所有人或保管人已經喪失對財物的占有權的,應當認定為盜竊罪既遂;如果財物的所有人或保管人尚未喪失對財物的占有權的,應當認定為盜竊罪未遂。
法律分析:盜竊罪既遂,以行為人違反法律規定的占有被盜財物為標準。就是行為人對被盜財物的實際控制,其中包括兩個元素,一個是財物所有人或者合法占有人對財物失去控制,另一個是行為人對財物的控制。
盜竊既遂怎么判刑
依照本條之規定,犯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危險物質罪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第二百六十五條 以牟利為目的,盜接他人通信線路、復制他人電信碼號或者明知是盜接、復制的電信設備、設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構成偷竊罪既遂一般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的,或者盜竊、搶奪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據本條第1款規定,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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