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國家勞動保護補貼標準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勞保補貼文件依據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 1、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是怎樣的
- 2、施工補貼發放標準
- 3、女工補貼發放標準
- 4、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包括哪些
- 5、員工補貼的標準是多少?
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是怎樣的
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包括住房補貼、通訊補貼、交通補貼、出差津貼、節日慰問金、祝賀慰問金、子女教育等。福利待遇是指用人單位在法定義務之外為職工的生活提供的便利和優惠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二條用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一)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二)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三)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四)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五)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用工單位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
施工補貼發放標準
一、凡在施工現場工作的建設單位人員,因工作需要,不能回家或在本單位食堂就餐的,又必須在外購買食品的,每天補助八角。
二、對由于施工需要而延長工作時間和在節假日堅持工作的人員,原則上不發給加班工資,給予同等時間補休,確實不能補休的,經領導批準,延長工作時間滿四小時的,可發給相當半天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滿八小時的,可發給相當一天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法定節日延長上述工作時間,可發給相當本人標準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生活補助費)。
三、建設單位人員的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按照省勞動局黑勞護(80)25號文件公布的《黑龍江省各企業不同行業同類工種職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發放修訂標準(試行)》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八條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女工補貼發放標準
法律分析:1、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標準發放津貼;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標準發放。
2、能夠領取高溫津貼者必須是在高溫下工作的崗位職工,包括建筑工人、無空調的公交車司機、露天環衛工人等。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
3、高溫補貼并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溫津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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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包括哪些
津貼補貼的發放,關乎著所有人的錢袋子。那么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包括哪些?下面是我整理的相關內容,歡迎大家閱讀了解!
什么是津貼與補貼?
根據國家統計局發布的《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津貼和補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以及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貼。
津貼是為了補償職工在特殊勞動條件和艱苦環境下付出的額外和特殊的勞動消耗而支付給職工的報酬。大致可分為4種類型:
1、為保障特殊環境和崗位上工作的職工的身體健康而建立的津貼,如高溫、井下、粉塵、有毒環境以及接觸放射線等或在特殊地區工作的職工發放的高溫津貼、野外津貼、井下津貼、衛生防疫津貼、地區津貼等。
2、為補償職工額外勞動消耗而建立的津貼,如加班加點津貼、班組長津貼等。
3、職務或技術性津貼,如職務津貼、科研津貼等。
4、年功性津貼,如工齡津貼、教齡津貼、科研津貼。
補貼是為保證職工實際生活水平不下降而由國家或單位根據一定的標準,發給職工的補助性收入。目前實行的補貼主要有:副食品補貼、取暖補貼、洗理費補貼、交通費補貼等。
由于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平衡,各類津貼、補貼標準也因地而異,具體由各地區、各部門根據實際確定。
津貼與補貼有何異同?
津貼與補貼沒有本質的區別,所不同的是,補貼是對日常生活費用開支的補助,側重于生活性;而津貼是對額外和特殊勞動消耗的補償,側重于生產性。
津貼、補貼與工資什么關系?
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一)計時工資;(二)計件工資;(三)獎金;(四)津貼和補貼;(五)加班加點工資;(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也就是說,一般的津貼、補貼是包括在工資之內的,如計時工資就包括運動員的`體育津貼。當然也有部分補貼不包括在工資總額之內,如高齡津貼、計劃生育獨生子女補貼等。
高溫津貼
2015年7月,國家安監總局、國家衛計委、人社部、全國總工會聯合下發《關于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其中規定,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
以北京為例,高溫津貼發放時間為6月至8月,室外露天作業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低溫津貼
除了高溫津貼,還有低溫津貼。《最低工資規定》中規定,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中班、夜班、高溫、低溫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然而,對于低溫津貼的發放,始終沒有出臺具體政策。國家未制定關于低溫作業防護的相關規定。
有律師認為,勞動者在低溫天氣下有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這屬于休息權健康權范疇。各地兩會上,不少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曾提出相關議案、提案,但均未能推動正式的低溫勞動保護措施出臺。
加班津貼
加班津貼是用人單位給本企業員工設定的一項福利制度,法律對加班津貼并沒有強制要求,用人單位可以根據經營特點及企業需要決定是否設定和執行加班津貼制度。
加班工資是法律給用人單位設定的一項法定義務,并不等同于加班津貼,用人單位支付了加班津貼不能必然免除支付加班工資的法定義務。很多用人單位設定加班津貼的目的是對加班工作人員超時工作進行補償,加班津貼可以部分抵消加班工資,但畢竟不能取代加班費。
加班津貼應當實行“多不退少要補”的原則,當實際加班工資高于加班津貼時,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實際加班工資金額支付;當實際加班工資低于加班津貼標準時,用人單位可以按照企業內部規定的加班津貼標準支付。
夜班津貼
關于夜班津貼,國家并未出臺過任何相關規定,各地則出臺了相應的標準,但呈現參差不齊的狀況。有些省市如上海、江蘇、山東、福建等地,執行的是上世紀90年代的標準。
以上海為例,中班(22 點以后下班的)津貼標準為 2.20 元;夜班(24 點以后下班的)津貼標準為 3.40 元;夜間(夜間連續工作 12 小時的)津貼標準為 4.40 元;5 點以前上班的早餐補助費為 0.80 元;常日班職工在夜間值班到 22 時以后的,發給夜餐費 2.20 元,通宵值班可發給 3.40 元。
部分省市根據社會發展及時調整了夜班津貼標準。天津市 *** 2008年出臺辦法規定:企業職工中班津貼和夜班津貼,以上年度全市職工日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發。中班津貼按不低于5%的比例確定計發,夜班津貼按不低于10%的比例確定計發,計算時四舍五入保留到角。
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是生育保險基金給女職工發放的生育期間的工資,即產假工資。在女職工休產假期間,單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資,這期間的工資就由生育保險基金來支付了。生育津貼高于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貼低于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生育津貼的多少與勞動者所在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直接相關。計算方式為:生育津貼=(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規定的假期天數。
高齡津貼
高齡津貼,是針對高齡老人實行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北京、天津、河北等26個省(區、市)已出臺了出臺了高齡津貼補貼政策,天津市給予該市百歲老人的津貼為每月500元,標準最高。
建立高齡津貼的這26個省份中,大多數省份對80歲以上的本地戶籍老人發放高齡津貼或營養費。多數省份對100歲以上的老人都給予100元每月以上的高齡津貼,發放高齡津貼門檻最低的省份為青海和陜西,兩地均規定,70歲以上的老人均可享受高齡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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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補貼的標準是多少?
困難職工補助的標準是多少
補助范圍:
凡會員關系隸屬于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直屬機關工會的在職職工;
夫妻雙方均在中央國家機關工作的,只一方享受補助。
補助項目
生活困難補助
殘疾子女補助
央務助學補助、重大疾病補助、失獨家庭補助等5個項目。
補助條件
生活困難補助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北京市規定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職工本人、配偶、子女、父母患有重大疾病醫療費用自費部分當年累計在2萬元—10萬
當年職工本人或家庭發生重大自然災害、意外事故,致使本人家庭生活發生特別困難的。
殘疾子女補助
有殘疾人證;
在心理、生理、人體結構上某種組織、功能喪失或者不正常,導致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精神等方面,全部或者部分喪失正常方式從事某種活動的。
助學補助
因職工本人及配偶收入較低,家庭負擔較重,人均月收入低于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職工本人、配偶、子女患重病或長期患病,當年自付醫藥費支出較大,造成家庭特別困難的;
當年職工本人或家庭發生特別重大自然災害、意外事故,致使本人家庭生活發生特別困難的。
重大疾病補助
職工本人、配偶、子女患有惡性腫瘤、血液病、慢性腎衰竭、顱內原發性腫瘤手術、冠狀動脈搭橋、人體重要器官組織(心臟、肺臟、肝臟、腎臟、骨髓)移植等。
失獨家庭補助
1.職工失去獨生子女的;
2.職工本人為獨生子女,且未成家、在崗位去世的。
第四條 補助標準
(一)生活困難補助。每年給予3000—8000元。
(二)殘疾子女補助。有殘疾證的,每年補助2000元;符合殘疾子女補助條件第二種情況的,每年補助1000元。
(三)央務助學補助。高中生一次性補助2000元;大學生一次性補助3000—6000元。
(四)重大疾病補助。按其自費醫療費用數額確定補助標準。醫藥費用中自費部分支出在10萬元—20萬元的,補助標準為1—2萬元;醫藥費用中自費部分支出在20萬元—30萬元的,補助標準為2—3萬元;醫藥費用中自費部分支出在30萬元以上的視情而定,最多不超過5萬元。對于職工家屬患病的,補助標準減半。
(五)失獨家庭補助。職工失去獨生子女的,給予一次性補助2萬元;職工本人為獨生子女,且未成家、在崗位去世的,給予1萬元補助。
公司辭退員工補償標準
1、公司辭退你的原因是什么,原因不同,補償或者賠償是不一樣的。
2、如果是你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是不需要對你補償或者賠償的: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如果是以下的情況,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我們常說的n+1個月工資的補償):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如果公司與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你也同意的,按照一年一個月工資的標準進行補償。
5、如果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勞動合同的,按照一年兩個月的工資的標準進行賠償。
6、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 *** 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辭退員工補償標準2016是多少
主要是根據你的工作年限來賠償。具體賠償標準如下: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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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退員工補償標準2017是多少,有沒有新的規定
辭退的補償標準并沒有改變,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進行執行即可。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 *** 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企業職工住房補貼怎么規定的,補貼額度最高多少
魏國鵬律師解答:您好!很高興為您回答住房補貼的政策和標準方面的問題。一、住房補貼的政策有哪些?國家現行住房補貼政策是,停止住房福利性的實物分配,實行新房新制度。先在機關、事業單位實施,一方面,可起到推行新制度的示范帶頭作用;另一方面,可以通過住房資金轉換,調整財政支出結構,推動經濟發展,因此,財政資金轉換問題必須在新的改革推行前得以落實,各級財政原用于住房建設的資金,可按一定的基數核定,轉換成行政機關和部分事業單位職工的住房補貼。 增發住房補貼后,居民購買經濟實用住房,要與現行規定的職工購買房改成本價住房相銜接,即在兩種情況下,購買同樣條件的住房,個人支付的房款大體相同,前者比后者要銷多些。 對于企業的住房補貼,首先是停止無償分房,其次是聯系房價增發補貼。企業情況千差萬別,工資水平高(即工資中住房消費含量到位)的企業,可不增發補貼;工資水平一般,資金轉化到有困難的企業,應在調整工資結構和增加工資時,逐步體現補貼因素;對困難企業,在效益好轉時,再予考慮。 二、住房補貼的標準是怎樣的?發放住房補貼后購房,職工個人承擔住房支出的款額不能代于房改成本價買房。以職工20年分期付款購買一套普通住房的月支付房價不低于家庭工資收入的15%作為依據。住房補貼發放比例,主要根據房價收入比,即以當地的住房價格和職工的收入水平來控制。如大城市住房價格高,補貼就可能占房價的50%至70%;中等城市房價低一些,補貼可能占30%到50%,小城市和鎮就不必發住房補貼了。
國家對公司出差補助的基本標準是什么?
第三條 差旅費開支范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 出差人員要按照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憑據報銷城市間交通費。 宿費在出差地住宿費開支標準上限以內憑據報銷。 出差人員的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乾,每人每天50元。 出差人員的公雜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乾,每人每天30元。
辭退員工補償標準2015
新勞動法辭退補償標準是什么
一、公司解除合同補償
有無補償金和多少補償金與自辭、被辭沒有直接關系,關鍵問題要看原因。
1、自辭的,如果用人單位有以下“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11種情形”,就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否則就不需要支付。
2、被辭的,如果用人單位有以下“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12情形”就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否則就不需要支付。被辭的,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不需要支付補償金,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就不需要支付補償金,沒有提前通知的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作為代通金。被辭的,如果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
在勞動者沒有過失的情況下無理由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賠償2倍的經濟補償金。
二、經濟補償金計算標準參見以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用人單位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23種情形,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在23種情形下,用人單位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有11種情形: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5、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6、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7、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8、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9、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10、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有12情形:
1、用人單位提出,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
2、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5、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依法裁減人員的;
6、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依法裁減人員的;
7、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用人單位依法定程序裁減人員的;
8、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依法定程序裁減人員的。
9、勞動合同期滿,勞動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
勞動法規定,企業困難每月發員工生活補貼多少
經濟性裁員必須符合法定條件并履行法定程序。所謂經濟性裁員,是指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為改善生產經營狀況而辭退成批員工。經濟性裁員是用人單位克服經營困難的內在需要的通常作法,法律予以允許。但是,裁員同時也涉及被裁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因此,為保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合法權益的有效平衡,法律對用人單位經濟性裁員作了一些適度的限制:首先,對于可以進行經濟性裁員的用人單位必須是瀕臨破產,被人民法院宣告進入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達到當地 *** 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企業。此外,上海市對實施經濟性裁員也有嚴格限制,即上述企業必須在實施停止招工、清退各類外聘人員、停止加班加點、降低工資四項措施后仍無好轉的,才能實施經濟性裁員。其次,對符合進行經濟性裁員條件的用人單位,應按下列程序裁減人員:(一)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并提供有關生產經營狀況的資料;(二)提出裁減人員方案;(三)將裁減人員方案征求工會或者全體職工的意見,并對方案進行修改和完善;(四)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報告裁減人員方案以及工會或者全體職工的意見,并聽取勞動行政部門的意見;
取暖補貼發放標準是什么?
具體的 取暖費發放標準 分別是:市級3200元,局級2200元,處級1700元,科級1300元,一般人員1100元。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被聘為專業技術職務的,按以下標準發放:高級1700元,中級1300元,初級1100元。享受相應待遇的在職職工及離退休人員按組織人事部門確定的職級對應標準發放,同時具備以上兩類條件的,可本著就高原則發放。
希望采納
2016年取暖補貼發放標準是多少
2016-2017年廣東省采暖費補貼標準新規定(發放標準)
“明補”所需資金將按原渠道列支,屬于各級財政撥款的機關、事業單位,由財政承擔;屬于非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按原渠道解決。“明補”發放的采暖費不計入工資總額,不計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免征個人所得稅。“暗補”變“明補”后,采暖費將按職工人頭發放,不分男女職工,不管有無房產,補貼人人有份,按職工住房面積控制標準100%發放。
計算公式為:職工住房控制面積標準(建筑平方米)×采暖廣東省費價格標準(26元/建筑平方米)=年采暖費發放額(元)
職工住房控制面積標準按《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職工住房采暖費“暗補”變“明補”實施辦法》規定。
黨政機關公務人員、事業單位人員住房面積控制標準為:局級140平方米(建筑面積,下同),處級105平方米,科級和科級以下85平方米。
具有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含黨政機關公務人員)住房面積控制標準為:教授、研究員、教授級高級工程師及相應職稱的人員140平方米,副教授、副研究員、高級工程師及相應職稱的人員105平方米,講師、助理研究員、工程師及以下相應職稱的人員85平方米。
工勤人員住房面積控制標準為:技術工人中的初、中級工和25年以下(含25年)工齡的普通工人60平方米,技術工人中的高級工、技師和25年以上工齡的普通工人85平方米,技術工人中的高級技師105平方米。
關于國家勞動保護補貼標準和勞保補貼文件依據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