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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部位爭議怎么辦
1、法律主觀:如果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對工傷認定部位有爭議的,可以在收到工傷認定書之后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2、發生工傷認定爭議的,有以下解決方式:先協商,即找公司負責人協商;若協商不能或者不愿意協商的,可以向勞動局舉報;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即申請勞動仲裁,對于仲裁裁決不服的,也可以起訴所在的用人單位。
3、法律主觀: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如果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按照處理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處理。職工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4、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用人單位、職工或其直系親屬的申請后,應當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經調查屬實的,撤銷原工傷認定決定并重新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同時將原工傷認定決定文書收回并存檔。
對工傷認定結果不服,可以怎么辦
對工傷認定結果不服怎么辦: (一)行政復議: (1)申請人——①用人單位;②受傷職工或直系親屬; ③工會組織。 (2)被申請人——作出工傷認定的勞動部門。
勞動者或用人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仍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工傷 職工對 傷殘等級 結論不服,正確的做法應該是通過由下而上的復查程序,以保障鑒定工作的公正合理。
法律主觀:對工傷認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用人單位負責舉證說明自己不服的理由。對于工傷認定的結果,關系著對事故的處理問題,同時也是與受傷職工和所在單位的利益掛鉤的,所以出現不服是可以的,但是一定要提出證據。
對工傷認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工傷待遇爭議怎么解決
1、勞動爭議處理: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按照處理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處理。即可以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或者依法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協商解決。
2、實踐中其解決辦法有很多,如調解、申請勞動仲裁、提起勞動訴訟等等。 但要是選擇提起勞動訴訟的話,則必須要先經過勞動仲裁的處理,且至少有一方當事人對仲裁結果不服。
3、法律主觀:發生工傷待遇爭議,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可以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等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由仲裁機構來確定工傷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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