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無罪辯護的量刑辯護,以及無罪辯護 量刑問題發表意見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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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辯護失敗會不會影響量刑
1、法律分析:無罪辯護一般均不會加重刑罰。無罪辯護就是犯罪嫌疑人拒絕承認犯罪行為,已經承認的,屬于翻供,因此無論是自首、坦白都不成立,也就不存在認罪態度較好等可以從輕、減輕刑罰的情形。
2、有風險。無罪辯護,就是犯罪嫌疑人拒絕承認犯罪行為,已經承認的,屬于翻供,這樣一來,無論是自首、坦白都不成立,也就不存在認罪態度較好。
3、法律分析:如果無罪辯護不成功,那么按照實際罪名該判多少年,一般就判多少年;同時若存在翻供等惡劣情形的,檢察機關可能會建議法庭加重刑罰。無罪辯護一般均不會加重刑罰。
4、做無罪辯護,如果構成犯罪,符合緩刑條件的還能判緩刑。緩刑,全稱暫緩量刑,也稱為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
5、做無罪辯護不成功不會被重判。無罪辯護是辯護人提出的一種主張,法院定罪量刑還是會根據雙方當事人所提供的證據來調查案件事實,最終確定與罪行相適應的量刑處罰。
律師辯護無罪也可辯護量刑輕
法律主觀:同時做無罪辯護和罪輕辯護是可以的。被告人不認罪或者辯護人作無罪辯護的情況下,在量刑問題上辯護律師仍可以針對現有的具體情節,提交從輕處罰或減輕處罰的“量刑辯護意見”。
同時做無罪辯護和罪輕辯護是可以的。辯護律師作無罪辯護的,可以在聲明保留其無罪辯護意見的同時,在假定被告人有罪的前提下,當庭提出或庭后提交罪輕的辯護意見,和相應的量刑意見。
向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的;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沒有委托辯護人的,必須有辯護人為其辯護。
無罪辯護有什么規定
根據我國《 刑法 》和《 刑事訴訟法 》,有以下情形的,可以做無罪辯護: 被告不具有主觀要件。 犯罪或由故意構成,或由過錯構成。以故意為 犯罪構成 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主觀故意而不構成該故意犯罪。
法律分析:無罪辯護的法律規定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該罪刑法定原則的基本含義是: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
從被告人的行為事實出發,對照有關的法律規定,論證被告人無罪、應予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意見和根據。
所以辯護人是有權按自己的意思維護被告人的權益而作無罪辯護,并不會因為被告人認罪而作認罪處理。
無罪辯護量刑有哪些技巧
1、對被告人不認罪或者辯護人作無罪辯護的案件,法庭調查應當在查明定罪事實的基礎上,查明有關量刑事實。
2、過失致人重傷罪無罪辯護的技巧如下:認真查閱案卷,熟悉案情;收集被告人無罪的證據;被害人、證人翻供時,不要冒然進行無罪辯護;等等。
3、技巧:有針對性,要針對指控的主要證據進行辯駁。在法庭調查時埋下伏筆,到法庭辯護時引爆炸彈。抓住公訴人的錯誤邏輯,適當引導,帶他到陰溝里,并由此用他自己的理論導出無罪或罪輕的結論。
4、熟悉案情熟悉案情要求律師特別熟知和掌握案件整個情況,熟悉其的發生、發展和結果。熟知被告人具有哪些無罪的事實和情節。
5、自愿認罪且知悉認罪的法律后果后,法庭調查可以主要圍繞量刑和其他有爭議的問題進行。對被告人不認罪或者辯護人作無罪辯護的案件,法庭調查應當在查明定罪事實的基礎上,查明有關量刑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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