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工傷認定用人單位認為不是工傷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工傷認定用人單位認為不是工傷事故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xiàn)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xiàn)在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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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誰舉證
1、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2、法律主觀: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3、法律分析: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jù)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diào)查核實。
4、如果用人單位不承認工傷的,則應該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工傷部門認為不是工傷怎么辦
1、法律分析: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2、職工對社保部門的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依法向上一級社保部門申請復議,或者到法院 提起行政訴訟 。職工對社保部門的 不屬于工傷 的決定沒有異議,但認為用人單位有過錯的,可 到法院起訴 追究單位過錯方面的賠償責任。
3、認定不是工傷可以在拿到認定書的十五天內(nèi)向勞動行政部門申請行政復議,要求對工傷進行重新認定;有關單位或者個人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4、在工傷認定中,用人單位與工傷職工或者親屬,對職工受到事故傷害是否為工傷發(fā)生爭議,用人單位對認為不是工傷的事實有提供證據(jù)加以證明的責任。
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誰承擔舉證責任
根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九條第二款規(guī)定,“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法律主觀: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jù)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diào)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用人單位拒不舉證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可以根據(jù)受傷害職工提供的證據(jù)或者調(diào)查取得的證據(jù),依法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法律主觀:用人單位不承認是 工傷 的,由用人單位承擔 舉證責任 。用人單位拒不舉證的, 社會保險 行政部門可以根據(jù)受傷害職工提供的 證據(jù) 或者調(diào)查取得的證據(jù),依法作出 工傷認定 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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