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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仲裁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糾紛中,不適用《仲裁法》的有()。
1、關于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等糾紛不適用仲裁法。勞動爭議的仲裁以及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業承包合同糾紛的仲裁,不屬于《仲裁法》規定的仲裁范圍。
2、適用《仲裁法》的是: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糾紛。不適用《仲裁法》的情形包括:①與人身有關的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②行政爭議;③勞動爭議;④農業承包合同。
3、本題考核仲裁法的適用范圍。不適用于《仲裁法》的仲裁有:(1)勞動爭議的仲裁;(2)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業承包合同糾紛的仲裁。此外,選項C屬于不能提請仲裁的糾紛事項,可適用民事訴訟。
4、仲裁法》)規定,該法的調整范圍僅限于民商事仲裁,即“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糾紛”;勞動爭議仲裁等不受《仲裁法》的調整,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等不能仲裁。
5、什么情況不能通過仲裁解決 根據《仲裁法》第三條下列糾紛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 (二)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
不能使用仲裁的情況
法律主觀:仲裁裁決的不予執行的情形包括:(一)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訂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后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二)裁決的事項不屬于仲裁協議的范圍或者仲裁機構無權仲裁的。
什么情況不能通過仲裁解決 根據《仲裁法》第三條下列糾紛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 (二)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
【法律分析】按照相關規定下列情形不予受理:申請人不具有主體資格;申請人與申請仲裁的爭議無直接利害關系;申請人不是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當事人;申請人不是死亡職工的法定繼承人及利害關系人。
不能仲裁的情形有:申請不符合條件當事人申請不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勞動仲裁委不會受理,即使受理也會駁回申請。
仲裁法適用于什么范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仲裁法適用于解決民事、商事、合同、勞動爭議等民事糾紛,但不適用于涉及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涉外 or 涉臺仲裁等特殊案件。
仲裁法的適用范圍:屬于《仲裁法》調整的爭議:(1)合同糾紛;(2)其他財產糾紛。不屬于《仲裁法》調整的爭議:(1)與人身有關的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2)行政爭議;(3)勞動爭議;(4)農業承包合同糾紛。
非不得仲裁,而是應適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因此,《仲裁法》不適用于解決這兩類糾紛;選項C:納稅企業與稅務機關因納稅發生爭議,屬于非平等主體之間的糾紛,不得申請仲裁。
法律主觀:仲裁的適用范圍:《仲裁法》的第2條規定:“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法律主觀:仲裁法的第2條規定:“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下列糾紛、爭議中,不適用于《仲裁法》調整的是()。
勞動爭議仲裁和農業承包合同糾紛仲裁不受《仲裁法》的調整。此外,根據《仲裁法》第3條的規定,下列糾紛不能仲裁:1.婚姻、收養、監護、撫養、繼承糾紛;2.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
本題考核仲裁法的適用范圍。不適用于《仲裁法》的仲裁有:(1)勞動爭議的仲裁;(2)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業承包合同糾紛的仲裁。此外,選項C屬于不能提請仲裁的糾紛事項,可適用民事訴訟。
【答案】:A,B,D 適用《仲裁法》的是: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糾紛。
適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根據《仲裁法》第3條的規定,B、D選項屬于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等涉及身份關系的糾紛。C選項屬于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因此都不能通過仲裁來解決。
《仲裁法》適用于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因而,勞動爭議不適用于《仲裁法》,所以選項A當選,選項D不當選。
【答案】:ABCD 解析:與人身有關的婚姻、收養、監護、撫養、繼承糾紛是不能進行仲裁的,另外行政爭議、勞動爭議和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業承包合同糾紛都不能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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