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行政案件收繳法律條款
- 2、刑事訴訟法收繳,扣押的區別是什么
- 3、刑事收繳的法律依據
- 4、非法所得一定要全退嗎
- 5、沒收違法所得的范圍是什么?
- 6、收繳和扣留的區別
行政案件收繳法律條款
收繳物品的法律依據,根據收繳物的不同有不同的規定。主要包括: *** 、淫穢物品等違禁品, *** 和賭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九十一條 治安管理處罰由縣級以上人民 *** 公安機關決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決定。
相關的規定《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規定:違法事實確鑿并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50元以下罰款,對法人或者其他經濟組織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的,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當場處罰也稱行政處罰的簡易程序,而當場收繳罰款則是行政處罰執行程序的一種方式。
依據不同。追繳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11條第2款,《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規定》第100條、161條和162條。收繳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11條第1款,《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規定》第160條、161條和162條。收繳和追繳在法律實踐中是兩個相關但不完全相同的概念。
刑事訴訟法收繳,扣押的區別是什么
法律分析:扣押和收繳的區別. 扣押指的是拘禁或扣留,而收繳是指查收繳獲。
性質不同:對于扣押而言是臨時性強制執行措施,證據保全措施;而收繳則是帶有結論性的行政強制措施,沒有期限限制。目的不同:扣押是保全證據,以免證據消失或者毀滅;而收繳的目的是經調查核實,扣押的物品屬于非法財物,公安機關將其繳獲,以免繼續危害社會。
行政法中的扣押與民事訴訟法和刑事訴訟法中的扣押概念不同。民事訴訟法中,扣押指人民法院根據申請人的申請或者依職權把被申請人的財產移至另一場所加以扣留,不允許被申請人占有、使用和處分。
扣押和收繳的區別 性質:對于扣押而言是臨時性強制執行措施,證據保全措施;而收繳則是帶有結論性的行政強制措施,沒有期限限制。目的:扣押是保全證據,以免證據消失或者毀滅;而收繳的目的是經調查核實,扣押的物品屬于非法財物,公安機關將其繳獲,以免繼續危害社會。帶有結論性和處罰性的行政強制措施。
刑事收繳的法律依據
1、刑事案件收繳物品的法律依據:根據收繳物的不同有不同的規定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九十四條規定,收繳的物品有: *** 、淫穢物品等違禁品, *** 和賭資等。走私案件,由海關(未設海關的地方為稅務機關,下同)處理。其罰沒收入,50%上繳中央財政,50%上繳地方財政。
2、如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對犯罪分子的違法所得進行追查、收繳;對于在辦案過程中發現的犯罪分子已轉移、隱藏的贓物追查下落,予以收繳。“責令退賠”,是指犯罪分子已將違法所得使用、揮霍或者毀壞的,也要責令其按違法所得財物的價值退賠。
3、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一條,在偵查活動中發現的可用以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的各種財物、文件,應當查封、扣押;與案件無關的財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對查封、扣押的財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調換或者損毀。
4、收繳是在《治安管理處罰法》中的第11條之中,明確規定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中的非法財物,都會被相關人員進行沒收。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七十一條對接受的案件,或者發現的犯罪線索,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
5、法律分析:刑事追繳和收繳的區別在于以下幾點:對象不同。追繳是指違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財物。處理基本一致。法律依據不同。追繳和收繳這兩個的對象不一樣,而且程度也會不一樣的,追繳它主要是針對于一些所涉及到的違法所得的財物,收繳主要包括一些作案的工具之類的。
6、法律主觀:追繳是指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非法所得一定要全退嗎
法律分析:是的。只要有非法所得刑事訴訟法收繳,且存在,就要收繳。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及其孳息,經審查,確屬違法所得或者依法應當追繳的其刑事訴訟法收繳他涉案財物的,應當判決返還被害人,或者沒收上繳國庫,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法律分析:非法所得的財物全部退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四條 犯罪分子違法犯罪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刑事訴訟法收繳;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刑事訴訟法收繳;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非法所得一定要全退。非法所得不交的后果:罪犯在服刑期間未繳納罰金的,或者是有財產且有執行能力而不繳納,減刑、假釋要從嚴控制,有可能會不予減刑、假釋;罰金在判決規定的期限內可以一次性繳清或者分期繳納。期滿無故不繳納的,人民法院應當強制繳納。非法所得和罰金都需要交。
需要退。贓款退還的法律義務 根據我國刑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這一條款明確了犯罪者對于非法所得的贓款具有退還的法律義務,不論其是否已經被判刑并正在服刑。
對于違法所得的處理是: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沒收違法所得的范圍是什么?
1、法律分析刑事訴訟法收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全國范圍內有較大影響等情形;且違法所得數額巨大刑事訴訟法收繳的貪污 *** 犯罪/恐怖活動犯罪/ *** 犯罪/拐賣婦女兒童犯罪/黑社會性質刑事訴訟法收繳的組織犯罪案件。
2、沒收違法所得程序的案件范圍為:沒收違法所得程序的案件范圍包括貪污 *** 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緝一年后不能到案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案件,以及依照刑法規定應當追繳其違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財產的案件。
3、違法所得是指行政相對人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活動,即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禁止的行為,或者未履行法律義務的利潤。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
4、違法所得:實施犯罪行為取得的財產及其孽息,如貪污、 *** 所得等。涉案其他財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非法持有的違禁品、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為刑事訴訟法所規定的應當予以沒收的涉案其他財產。違禁品如非法持有的槍支彈藥等。
收繳和扣留的區別
法律分析刑事訴訟法收繳:扣押和收繳刑事訴訟法收繳的區別. 扣押指的是拘禁或扣留刑事訴訟法收繳,而收繳是指查收繳獲。
【法律分析】:扣押是指拘留或扣留,收繳是指繳獲查收。扣押是一種臨時強制執行措施和證據保全措施,而收繳則是一種行政強制措施,帶有結論性,沒有期限上的限制。扣押是為刑事訴訟法收繳了保存證據,以避免其消失或被銷毀,并且扣押的物品都是屬于非法財物,收繳則是調查核實后采取的措施。
扣押和收繳兩種屬于不同類型,具體區別如下:行為對象和方式不同:扣押是指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拘留或扣留財產。收繳是指對財產進行繳獲查收刑事訴訟法收繳;期限不同:扣押只是暫時性的,是一種臨時的強制執行措施和證據保全措施。
扣押和收繳兩種屬于不同類型:行為對象和方式不同:扣押是指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拘留或扣留財產。收繳是指對財產進行繳獲查收;期限不同:扣押只是暫時性的,是一種臨時的強制執行措施和證據保全措施。
法律主觀:扣押和收繳的區別為:行為對象和方式不同;期限不同;目的不同等。扣押是指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拘留或扣留財產,而收繳則是指對嫌疑人的財產進行繳獲查收。
收繳和扣押的區別具體如下:扣押是指拘留或扣留,收繳是指繳獲查收;扣押是一種臨時強制執行措施和證據保全措施,而收繳則是一種行政強制措施,帶有結論性,沒有期限上的限制;扣押是為了保存證據,以避免其消失或被銷毀,并且扣押的物品都是屬于非法財物,收繳則是調查核實后采取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