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簽勞動合同會給雇主和員工帶來一系列不利影響,如何規避風險?本文將為您一一解答。
1. 雇主的法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將面臨以下法律責任
(1)賠償勞動者的經濟損失
如果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該補償金的金額為勞動者工資的兩倍。
(2)被處以罰款
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補訂勞動合同,并可以處以罰款。
(3)承擔勞動爭議的法律責任
如果用人單位未能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關系的內容將無法明確,一旦發生勞動爭議,用人單位將面臨更大的法律風險和賠償責任。
2. 員工的法律責任
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也將面臨以下法律責任
(1)無法享受法定的勞動保護
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無法享受法定的勞動保護,如勞動者的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
(2)無法維護自身權益
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無法依法維護自身權益,如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加班費、年終獎等。
(3)面臨被辭退的風險
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可能隨時面臨被辭退的風險,無法依法維護自身的勞動權益。
綜上所述,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雇主和員工都將面臨法律風險和經濟損失。因此,無論是用人單位還是員工,都應當認真履行勞動合同的簽訂義務,避免給雙方帶來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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