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的進步和人們思想的開放,打胎這個話題也越來越被人們所關注。不論是因為意外懷孕,還是因為經濟原因無法承擔生育費用,打胎已經成為了一種普遍的選擇。但是,打胎是否屬于非法行為呢?
我國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兒童保障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婦女墮胎。”這就說明,打胎是不被允許的。但是在一些特殊情況下,如孕婦身體出現危險,或者因為性侵等原因懷孕,打胎則是被允許的。
除此之外,我國的《計劃生育法》也規定,計劃生育是的基本國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該遵守。在這個法律框架下,打胎也是被禁止的。但是,我們也要看到,由于計劃生育的政策,很多人在經濟上無法承擔生育費用,因此也不得不選擇打胎。
總的來說,打胎是否屬于非法行為,需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在我們的法律框架下,打胎是被禁止的,但是在一些特殊情況下,如孕婦身體出現危險,或者因為性侵等原因懷孕,打胎則是被允許的。當然,我們也應該在避免意外懷孕的前提下,盡量遵守計劃生育的政策,做好自己的防護措施,減少不必要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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