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一年之后是否還可以做工傷認定的知識,其中也會對一年內可以申請工傷嗎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 1、工傷超過一年之后還能認定嗎
- 2、工傷一年以后還可以申請工傷認定嗎
- 3、一年后工傷還可以申請鑒定嗎?
- 4、工傷一年后還能做傷殘鑒定嗎
- 5、超過一年的還能申請工傷認定嗎
- 6、工傷認定了一年半還能鑒定嗎
工傷超過一年之后還能認定嗎
法律主觀:工傷認定過期一年不能再做。法律規定,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不能,超過一年是無法申請認定工傷的,但可以按照人身損害賠償的賠償標準,要求單位支付賠償。根據規定,工傷鑒定應當在受傷后一年內。
可以的。申請工傷認定之所以超過了工傷認定申請時限,是由于用人單位未履行告知義務,不是因職工或其近親屬自身原因造成的,被耽誤的時間不應計算在申請時限內。
法律分析:工傷認定過了一年的時效不能再申請工傷認定,但是可以主張人身損害賠償。
工傷事故發生時傷害結果尚未實際發生, 工傷 職工在傷害結果實際發生后一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不屬于超過工傷認定申請時效的情形。
工傷一年以后還可以申請工傷認定嗎
可以的。申請工傷認定之所以超過了工傷認定申請時限,是由于用人單位未履行告知義務,不是因職工或其近親屬自身原因造成的,被耽誤的時間不應計算在申請時限內。
法律主觀:不能, 工傷認定 的有效期是發生 工傷 后的一年內;勞動者可以到法院發起民事 訴訟 ,要求用人單位支付 人身損害賠償 。
不能,超過一年是無法申請認定工傷的,但可以按照人身損害賠償的賠償標準,要求單位支付賠償。根據規定,工傷鑒定應當在受傷后一年內。
一年后工傷還可以申請鑒定嗎?
1、法律主觀:一般情況下工傷超過一年做不了傷殘鑒定。因為工傷職工在一年之后再做工傷鑒定,可能所受傷害已經痊愈,從而會影響工傷保險的待遇。
2、可以的。申請工傷認定之所以超過了工傷認定申請時限,是由于用人單位未履行告知義務,不是因職工或其近親屬自身原因造成的,被耽誤的時間不應計算在申請時限內。
3、不能,超過一年是無法申請認定工傷的,但可以按照人身損害賠償的賠償標準,要求單位支付賠償。根據規定,工傷鑒定應當在受傷后一年內。
4、法律分析:工傷認定過了一年的時效不能再申請工傷認定,但是可以主張人身損害賠償。
工傷一年后還能做傷殘鑒定嗎
1、一年后工傷是不可以申請鑒定的,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了對于工傷是需要在一年內提出申請的,如果超出了這個期限,工傷鑒定部門是不可以繼續進行申請的,具體情況可以結合實際來進行合法的認定處理。
2、如果受傷之日起一年內,有申請工傷認定的,過了一年多之后是可以去申請傷殘鑒定,傷殘鑒定目前沒有具體的時限規定的,但是工傷認定就要求在一年內完成的。
3、過了一年后還可以傷殘認定嗎 如果受傷之日起一年內,有申請工傷認定的,過了一年多之后是可以去申請傷殘鑒定,傷殘鑒定目前沒有具體的時限規定的,但是工傷認定就要求在一年內完成的。
4、工傷認定書下來后,工傷勞動能力鑒定的時間是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所以如果傷情是在一年后穩定的,勞動能力在工傷認定一年后做是有效的。如果傷者沒有申請過工傷認定,那么就不能做傷殘鑒定,因為工傷的有效期是一年內有效。
超過一年的還能申請工傷認定嗎
1、可以的。申請工傷認定之所以超過了工傷認定申請時限,是由于用人單位未履行告知義務,不是因職工或其近親屬自身原因造成的,被耽誤的時間不應計算在申請時限內。
2、不可以,但排除法定的被延誤時間不計算情形不滿一年的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延誤的時間不計算在工傷認定申請時限內。
3、不能,超過一年是無法申請認定工傷的,但可以按照人身損害賠償的賠償標準,要求單位支付賠償。根據規定,工傷鑒定應當在受傷后一年內。
4、法律分析:工傷認定過了一年的時效不能再申請工傷認定,但是可以主張人身損害賠償。
工傷認定了一年半還能鑒定嗎
1、法律分析: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現行法律法規并未對公司勞動能力鑒定作時效性規定,只是規定了工傷認定的時效為一年。工傷職工已經在法定時限內進行了工傷認定,現傷情穩定,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
2、不能,超過一年是無法申請認定工傷的,但可以按照人身損害賠償的賠償標準,要求單位支付賠償。根據規定,工傷鑒定應當在受傷后一年內。
3、法律主觀:一般情況下工傷超過一年做不了傷殘鑒定。因為工傷職工在一年之后再做工傷鑒定,可能所受傷害已經痊愈,從而會影響工傷保險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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