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來為大家解答湖北省青苗征地補償標準這個問題,2006年湖北省農村征地補償標準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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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湖北省農村征地補償標準
二00六年湖北省農村征用農戶耕地,按當時征地補償款標準,每畝青苗費補償款八仟至一萬元左右,征地補償款一萬八千至二萬二仠元
湖北2020年魚塘補償標準
對于征用魚塘的補償標準,按《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執行,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結合當地的具體情況制定相關補償標準。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1、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湖北2022年農村宅基地賠償標準
宅基地補償標準:
1.安置費和土地補償最多將為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
2.附屬物給予等價補償;
3.青苗費按照農作物種類來定價;
4.土地補償費用為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到10倍。
簡單說一下農村房屋補償標準:農村草房補償每一平米1900元;農村磚瓦房每一平米補償2400元;農村二層及及以上樓房每一平米補償3300元,另外房屋附屬物等給予等價的補償;農村磚砼結構房屋每一平米補償2800元;異地安置每戶給予2萬元的補償。
湖北省土地征收實施條例
一、確定土地征收范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情形,確需征收集體土地的,由縣(市、區)人民 *** 依法確定土地征收范圍,并組織開展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工作。
二、發布土地征收啟動公告。土地征收范圍依法確定后,縣(市、區)人民 *** 應及時在門戶網站發布土地征收啟動公告,同時在擬征收土地的鄉鎮(街道)、村(社區)、村(居)民小組所在地張貼,公告期限不少于5個工作日。土地征收啟動公告應當包括土地征收范圍、征收土地目的、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安排等內容。縣(市、區)人民 *** 應當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在擬征地范圍內暫停辦理戶口遷入、分戶、房屋交易、翻(擴)建、核發營業執照、調整農業產業結構等行為。發布土地征收啟動公告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種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種搶栽搶建的,不予補償安置。
三、土地現狀調查。縣(市、區)人民 *** 應當組織開展擬征收土地的現狀調查工作,調查內容包括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農村村民住宅(含權屬、面積等),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
四、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調查。縣(市、區)人民 *** 應當按照《省人民 *** 關于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指導意見》(鄂政發〔2014〕53號)和《關于印發<湖北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補償實施細則>的通知》(鄂人社發〔2015〕2號)要求,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安、財政、自然資源、農業農村等單位開展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調查。
五、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縣(市、區)人民 *** 負責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對擬征收土地的社會穩定風險狀況進行科學的預測、分析和評估,對土地污染治理、安全利用情況進行分析評估,制定風險應對策略和處置預案,落實風險防范措施。縣(市、區)人民 *** 在申報用地時,需對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情況作出說明。
六、編制補償安置方案。縣(市、區)人民 *** 應當根據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結合土地現狀調查和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調查情況,組織自然資源、財政、農業農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編制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應當包括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土地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內容。
七、征地補償安置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擬定后,縣(市、區)人民 *** 應及時在門戶網站發布,同時在擬征收土地的鄉鎮(街道)、村(社區)、村(居)民小組所在地張貼,聽取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居)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公告時間不少于30日。土地現狀調查結果與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一并公告。
征地補償安置公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擬征收土地范圍圖;
2.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3.補償登記地點和期限;
4.申請聽證事項;
5.異議反饋渠道;
6.其他事項。
公告期屆滿,應取得擬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回執函,回執函中應包括征求意見情況。
八、組織聽證。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半數以上(不含半數)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市、區)人民 *** 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
縣(市、區)人民 *** 認為確有必要的,也可以自行組織召開聽證會。
縣(市、區)人民 *** 應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確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并對外發布。
縣(市、區)人民 *** 應在土地征收申報文件中對聽證情況進行說明。
九、辦理補償登記。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應在征地補償安置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相關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到公告指定的單位、地點辦理征地補償登記。補償登記主要登記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農村村民住宅(含權屬、面積等)、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情況。
在規定期限內不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以土地現狀調查和公示結果為準,縣(市、區)人民 *** 應將結果交相關擬征收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權人簽字確定。
十、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縣(市、區)人民 *** 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或者指定的鄉鎮 *** (街道辦事處)等其他單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林地使用權人、宅基地使用權人、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人等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
個別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縣(市、區)人民 *** 可以依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和補償登記結果作出征地補償安置決定,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詳細說明具體情況及采取何種措施保障其合法權益。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未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的比例不得超過應當簽訂協議總數的10%,未簽協議土地面積不得超過擬征收土地總面積的10%。
十一、落實補償費用。縣(市、區)人民 *** 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擬征收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補償費用以及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費用進行測算,及時落實有關費用并足額預存。
縣(市、區)人民 *** 在土地征收申報文件中需對費用落實及預存情況進行說明,并附具預存憑證。
十二、征地報批。征地前期工作完成后,縣(市、區)人民 *** 應當及時向有批準權的人民 *** 逐級提出土地征收申請,申報材料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經國務院或省人民 *** 在征地批準權限內批準農用地轉用的,同時辦理征地審批手續,不再另行辦理征地審批手續。
十三、發布土地征收公告。縣(市、區)人民 *** 應在收到征收土地批準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擬定土地征收公告并在門戶網站發布,同時在擬征收土地的鄉鎮(街道)、村(社區)、村(居)民小組所在地張貼,公告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土地征收公告應包括:土地征收批準機關、批準文號、征收土地用途、范圍、面積以及救濟途徑等內容。
十四、實施土地征收。土地征收公告的公告期結束后,縣(市、區)人民 *** 嚴格按照征地補償安置協議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落實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待遇,縣(市、區)人民 *** 可確定相關部門或者指定的鄉鎮 *** (街道辦事處)等其他單位具體實施土地征收。
實施土地征收過程中涉及征地補償標準調整的,按以下要求執行:新一輪征地補償標準實施前已依法批準征地且地方人民 *** 已制定并發布土地征收公告的,按簽訂的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確定的標準執行。其他情況的,按新征地補償標準執行。
十五、土地交付。補償到位后,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及時交付被征土地。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對土地征收不服,在法定期限內未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未提起行政訴訟,但在土地征收公告規定的期限內又不騰退土地和房屋的,由縣(市、區)人民 *** 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關于湖北省青苗征地補償標準和2006年湖北省農村征地補償標準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