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傷取保候審是指在被刑事拘留后,經過辦案機關審查,認為嫌疑人不需要羈押,可以在取保候審的情況下等待審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輕傷取保候審需要繳納一定數額的押金。
具體來說,輕傷取保候審押金數額為1萬元5萬元不等。根據被告人的經濟狀況和案情,辦案機關可以確定具體的押金數額。如果被告人不能繳納押金,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需要注意的是,繳納押金并不意味著被告人就可以自由出入,而是需要遵守取保候審的相關規定,如不得離開指定地區、不得接觸被害人等。如果被告人違反取保候審規定,押金將被沒收,同時可能會被重新拘留。
總之,輕傷取保候審需要繳納一定數額的押金,具體數額由辦案機關根據案情和被告人經濟狀況確定。被告人需要嚴格遵守取保候審規定,否則押金將被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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