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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學問答題我國依法治國方略的基本內涵主要有哪些
1、有法可依。有法可依是指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個需要法律調整的領域和方面都有良好的法律可資依據和遵循。有法必依。有法必依是指一切政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公民都必須依法辦事。這是依法治國的中心環節。執法必嚴。
2、第二,依法治國的客體是國家權力和公共事務。國家權力必須依法而治。依法治國必須體現為人民群眾的依法治權。
3、本題考查法理學。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包含“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五個方面的基本內涵,它們是相輔相成、不可分割的有機整體,構成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完整理論體系。故表述錯誤。
4、社會轉型與法治建設 法治建設強調公民社會的基礎作用,法治風險管理成為關鍵。研究了權力制約與黨法關系在依法治國中的重要性,以及列寧的法治理論與實踐對現代法治建設的啟示。民生法治、效率型法治、民主型法治等視角下,刑法發展和社會轉型的關系被深入剖析。
權力由法定是指
權力由法定,即法無授權不可為,是指國家機關的職權必須來自法律明確的授予。
法定權利是指按照法律規定而享有的包括民事、行政、訴訟等方面的權利。具體而言, 由憲法和法律明文規定的公民享有的權利。與法定義務相對應,與自然權利、道德權利相區別。 職權法定要求行政職權來源法定。
指由憲法和法律明文規定的公民享有的權利。根據查詢相關法律顯示,權力由法定是指按照法律規定而享有的包括民事、行政、訴訟等方面的權利,由憲法和法律明文規定的公民享有的權利。權利是一個法律概念,一般指了賦予人們的權力和利益,即自身擁有的維護利益之權。
權力由法定法無授權不可為是正確的。權力由法定,即法無授權不可為,是指國家機關的職權必須來自法律明確的授予。權力是人與人之間的一種特殊影響力,是一些人對另一些人造成他所希望和預定影響的能力,或者是一個人或許多人的行為使另一個人或其他許多人的行為發生改變的一種關系。
權力制約包括權力由法定,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受追究。權力制約原則是指國家權力的各部分之間相互監督、彼此牽制,是以保障公民權利的原則。它既包括公民權利對國家權力的制約,也包括國家權力對國家權力的制約。權力制約之所以是憲法的基本原則,主要決定于憲法的邏輯起點和憲法的基本內容。
國家賠償中歸責原則
1、國家賠償歸責原則以職務違法行為為歸責原則的根本標準,而不以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是否存在主客觀過錯為標準。意味著國家機關的職權行為只有違法侵權的才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國家機關的職權行為并不違法,不論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職權行為是否存在過錯、是否給公民造成了實際損害,國家都不承擔賠償責任。
2、國家賠償歸責原則是指國家承擔賠償責任的依據和標準,即以何種標準判斷國家應承擔賠償責任。在我國,國家賠償歸責原則是違法原則。
3、國家賠償的歸責原則主要有過錯原則、無過錯原則和違法原則。過錯原則:是指國家在行使公權力過程中,因故意或過失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無過錯原則:是指無論國家是否故意或過失,只要造成損害,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法律分析:在我國,國家賠償歸責原則是違法原則。違法原則是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中,違反歸責法律造成他人權益損害的,國家承擔賠償責任,即以行為違法為歸責標準,而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
5、法律分析:國家賠償的歸責原則種類如下:(一)過錯原則。主觀過錯。公務過錯。(二)無過錯原則。(三)違法原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二條 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
6、法律分析:歸責原則有很多種類,目前各國適用的國家賠償歸責原則主要有過錯原則(包括主觀過錯、客觀過錯、職務過錯或公務過錯)、違法原則、主觀過錯加違法原則、無過錯原則(危險責任)等。 歸責:是指依據某種事實狀態確定責任的歸屬。所謂歸責原則,就是確定責任歸屬所必須依據的法律準則。
行政審判與行政執法實務指引圖書目錄
1、緒論: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的關系,最終裁決與復議、訴訟關系,抽象行政行為與復議、訴訟。第一章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受理范圍銜接 第一節 行政訴訟與復議受案范圍銜接,最終裁決與復議、訴訟關系。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2003年8月27日) - 與行政許可相關的訴訟處理指南。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1999年4月29日) - 行政復議程序,為訴訟提供救濟途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2000年3月8日) - 解釋了法律的具體應用,細化了訴訟執行和審理規則。
3、現代遠程教育系列教材的《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目錄包含了豐富的內容,旨在深入探討行政法律領域的基礎知識和實踐操作。以下是教材的主要章節概要:第一章 行政法導論 1 行政法的概念,闡述其基本原理和作用。2 行政法律關系的構建,理解其構成要素和運作方式。思考題引導讀者思考相關理論。
4、包括離婚、勞動爭議、破產案件和行政審判,以及執行工作的具體經驗(執行工作經驗體會)。技能篇中,法官們探討了調解藝術(法情融合促調解),司法為民理念的實踐(牢固樹立司法為民思想),以及審卷技巧(認真細致閱卷保證案件質量)等,展示了他們在專業技能上的精益求精(著力審理筆記提升審判水平)。
5、行政登記與司法審查圖書目錄第一章,我們首先探討了引論,針對長期困擾行政審判的問題,提出探索解決方案的路徑和方法,同時對相關研究成果進行了評介。在第二章,深入分析了行政登記的基本理論,首先概述了我國行政登記的普遍現象,接著明確了登記的性質,探討其法律地位。
6、審理和判決: 分為一審、二審和審判監督三個階段,詳細解釋了訴訟過程的每個階段流程。 執行: 關注于判決的執行,包括如何確保法院決定的實施和違法行為的改正。 侵權賠償責任: 明確了行政行為對個人或組織造成損害時,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和賠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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