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工傷做完傷殘鑒定后續后續治療,以及工傷做完傷殘鑒定后續后續治療費用誰出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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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傷殘鑒定后續治療費用
1、醫療費,住院費。2、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 *** 規定。工傷人員住院治療工傷的,由工傷保險基金發給每人每天1至20元的伙食補助費;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同意,工傷人員到外省市就醫的,由工傷保險基金發給每人每天1元至150元的食宿費,交通費按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核準的交通工具乘坐費用實報實銷。3、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1-4級增加3個月)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5-6級增加2個月)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7-10級增加1個月)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規定。4、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工傷認定書拿到了之后,后面還要做什么
工傷認定書下來后,勞動者認為工傷影響了自己勞動能力的可以進行工傷勞動能力鑒定,持鑒定結果,享受工傷待遇,得到更多工傷賠償。也可以依據工傷認定書直接向用人單位主張賠償。,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擴展資料:
工傷怎么賠償
工傷待遇:
1、醫療費,
2、住院伙食補助費,
3、護理費,
4、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勞動者月工資×法定月份數(不同的傷殘等級月份數不等),
5、一次性醫療補助金:職工平均月工資標準×法定月份數(不同的傷殘等級對應不同的月份數),
6、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或傷殘津貼,
7、停工留薪期工資:治療時間(不同傷情時間不同)×勞動者受傷前12個月平均工資,8、后續治療費,
9、殘疾輔助器具費,
10、交通費等。
提醒您,拿到工傷認定書,如果是一般傷害,可以直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由用人單位支付相關賠償。如果傷情較重,等到傷情穩定,就可以申請傷殘鑒定了,鑒定到級別,就依據相關傷殘等級享受相應待遇。
[img]工傷后續治療費鑒定
工傷后續治療費鑒定要注意鑒定時機和傷殘鑒定的時效。員工在工傷的醫療期間治愈,或者是其傷情處于比較穩定的狀態,或者是醫療期滿仍然不能開始工作的,應該進行勞動鑒定。傷殘鑒定的時效要等到醫療終結才能進行,也就是被保險人出險之后,經過一段時間的醫治和功能鍛煉之后,功能恢復到一定的程度,處于比較穩定的狀態,才能準確地評定傷殘的程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三條 職工在工傷醫療期內治愈,或者傷情處于相對穩定狀態,或者醫療期滿仍不能工作的,應當進行勞動鑒定。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工傷鑒定結果出來了,后續該怎么辦
法律分析:1、是看鑒定的級別有沒有問題,你要是對鑒定結論(級別)不服或有疑義,可以在受到鑒定結論15日內向省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結論申請。
2、工傷鑒定以后,就可以依據鑒定的標準計算出賠償數額了。工傷賠償包括:醫療費、停工留薪期工資、住院伙食補助、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和醫療補助金,等等。單位投了工傷保險的,就直接由國家工傷保險機構依據標準發放工傷保險待遇。沒有投保的(特指在工傷保險機構投保),則依據標準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
3、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不了的,則可以依據勞動仲裁法規提起仲裁程序。
4、對勞動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對一審法院判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
5、仲裁或者判決生效后,用人單位不支付賠償費的,則可以依據生效法律文書向法院執行局提起執行申請,由法院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后,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鑒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要時,可以委托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
做完工傷鑒定后怎么辦?
做完工傷鑒定后勞動者可以向社保局申請相應的 工傷保險待遇 的,需要提交 工傷認定書 ,傷殘鑒定結論,醫療費用發票等資料。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規定, 職工發生工傷 ,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 勞動能力鑒定 。第三十二條規定,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 工傷保險基金 支付。第三十四條規定,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二條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工傷后續治療費怎么處理
工傷后續治療費處理方式如下:1、工人在職期間,職工因為工傷或者工傷復發而發生的醫療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斷的項目目錄和工傷保險的藥品目錄,以及工傷保險的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2、如果單位不能為職工辦理工傷保險,因他的過錯而給職工造成了經濟損失,全部治療費用由用人單位進行承擔。
一、工傷后續治療費怎么處理
1、工傷后續治療費處理方式如下:
(1)工人在職期間,職工因為工傷或者工傷復發而發生的醫療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斷的項目目錄和工傷保險的藥品目錄,以及工傷保險的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如果單位不能為職工辦理工傷保險,因他的過錯而給職工造成了經濟損失,全部治療費用由用人單位進行承擔。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二、工傷認定的程序有哪些
工傷認定的程序如下:
1、申請人備齊工傷認定申請表和職工身份證等相關資料,到社保機構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機構工作人員受理資料,并對資料進行審核;
3、機構決定受理的,出具受理文書,并送達申請人;
4、機構經審查和調查取證,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5、依法將認定文書送達受傷害職工、其近親屬和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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