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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再無任何經濟糾紛的協議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都會簽訂《協議》,約定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后的權利和義務,并且在《協議》最后都加上一句“雙方無爭議”或“雙方無經濟糾紛”一類的話,該協議內容不存在顯示公平或有悖常理的情況下,該條款有效。
法律分析:勞動者離職以后與用人單位簽訂無任何經濟糾紛的協議,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是沒有影響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雙倍工資。
對于協議中約定“雙方再無其他任何爭議”、“不得再就本案或本次糾紛另行起訴”、“不得再主張任何權利”等的法律效力認定,取決于裁審人員的價值取向,即裁審人員持不同價值理念,將對同案作出不同裁決或判決。
任何經濟糾紛與我司無關
法律分析無一切經濟糾紛:公司經濟糾紛一般屬于民事糾紛無一切經濟糾紛,由合同雙方通過協商、調解、訴訟等形式解決無一切經濟糾紛,一般而言不會涉及刑事犯罪無一切經濟糾紛,但經濟糾紛涉及到合同詐騙等的犯罪行為時,是有可能判刑的。如國有公司、企業、事業人員在公司經濟糾紛中濫用職權,涉嫌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時,有可能會被判刑。
沒發工資,離職單上寫著自離職之日起,任何勞資糾紛與公司無關 的意思是:當無一切經濟糾紛你離開公司的時候,如果公司還沒有給你發工資,你不能再和公司糾紛要求工資了。因為你在離職單上簽了字,同意從離開公司的那一天開始,和公司的任何工資問題都沒有關系了。
開戶行:農村商業銀行太平支行如按此賬戶付款后所引起的一切經濟糾紛,與貴公司無任何關系,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 責任,由我公司承擔。
一般情況下不能。但如果存在重大誤解或顯失公平的情形,可以提起訴訟要求公司承擔責任。
本人不是公司正式員工,與公司不存在勞動關系。本人瑾委托公司繳納個人社會保險,公司沒有義務為本人承擔任何社會保險。本人承諾因公司為本人繳納社會保險,因此而導致任何不利后果和法律責任完全由本人承擔,給自己和公司造成的所有損失和法律責任一律與公司無關,一切后果自負。
用人單位沒有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離職后1年內,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等。勞動仲裁的時效是一年,勞動者應在時效內申請勞動仲裁。
離職再無經濟關系和再無經濟糾紛區別
離職再無經濟關系可以理解為雙方之間沒有任何經濟上無一切經濟糾紛的糾葛或利益關系。再無經濟糾紛則是指離職后無一切經濟糾紛,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經濟上無一切經濟糾紛的爭議或糾紛。這意味著離職后的員工與公司之間沒有發生任何經濟上的沖突或糾紛無一切經濟糾紛,例如工資未支付、績效獎金未結算、合同違約等問題。
一般情況下是這樣的,但是公司存在克扣工資,不繳納社保的話,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主動離職就是勞動者本人主導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后解除勞動關系,是出于勞動者本人意愿,這個對勞動者后續找工作沒有任何影響,更不會毀一生無一切經濟糾紛了。被動離職是由于公司原因和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這個原因很多,可能是裁員,公司倒閉,員工業績不佳等等,這種情況的離職公司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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