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拆遷土地能否改變土地用途?的知識,其中也會對拆遷過的土地屬于誰的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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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性質可以改變嗎?
法律分析:土地性質可以改變,土地性質就是土地用途。用地性質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的需要,對某種具體用地所規定的用途。
土地性質可以改變,只要經過有關部門的批準、經過各部門審批通過后,土地性質就變成工業用地了。土地證地號指是宗地號,也就是那一幢樓所處的那塊地的編號,一般是一幢樓或幾幢樓同一個地號。
土地性質可以改變。地號主要用于不動產登記,由地政單位制訂、管理。與地籍的地號相對。
土地性質可以改變,只要經過有關部門的批準、 經過各部門審批通過后,土地性質就變成工業用地了。 土地證地號指是宗地號,也就是那一幢樓所處的那塊地的編號,一般是一幢樓或幾幢樓同一個地號。
改變土地使用性質
1、法律分析:土地性質可以改變,土地性質就是土地用途。用地性質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的需要,對某種具體用地所規定的用途。
2、法律分析:變更土地使用性質需要提供以下申請材料:土地登記申請書。
3、土地性質是可以改變的。但是集體土地與國有土地性質、不同用途的土地之間的轉換及變更,均需要履行相應的審批手續,尤其是我國實行耕地保護主義,對農用地性質改變規定了較為嚴格的法定程序。
土地改變用途怎么處理
改變土地使用用途的處罰:由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等按照職責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土地使用者可以改變國有土地用途,但應依法依規辦理有關審批手續,不得擅自改變用途或者不按照批準用途使用土地。
法律主觀:改變土地用途的處罰是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沒收非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使用者、他項權利者在變更發生后三十日內,持有關證明資料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更名或更址登記。1 登記的土地用途發生變更的,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在變更批準后三十日內,持有關批準文件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用途變更登記。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用途或條件是否可以變更?
法律主觀: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用途或條件一般不可以變更,如有特殊情況,確需改變土地用途或條件的,當事人應征得土地管理部門的同意。
法律分析:可以。一般情況下,土地使用者應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用途、期限和條件開發、利用土地。對確需改變出讓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或條件的,應征得土地管理部門的同意。
可以改變土地使用權用途,但需要經過國土資源局的批準。
法律主觀:土地使用者可以改變國有土地用途的,但應依法依規辦理有關審批手續。不得擅自改變用途或者不按照批準用途使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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