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美國聯邦刑事訴訟條例全文,以及美國聯邦刑事訴訟條例全文最新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搜查的司法解釋。
搜查的司法解釋。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四條【搜查的對象】 為了收集犯罪證據、查獲犯罪人,偵查人員可以對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隱藏罪犯或者犯罪證據的人的身體、物品、住處和其他有關的地方進行搜查。其中規定了,是由偵查人員進行搜查。
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我國憲法第39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這一規定是《刑法》第245條之規定的憲法淵源。
必須要2個以上的偵查員才可以搜查;一般情況必須出示搜查證,但是:緊急情況憑拘留證、逮捕證也可以搜查。參考刑訴法109--111條。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在執行逮捕、拘留的時候,遇有緊急情況,不另用搜查證也可以進行搜查。
美國聯邦刑事訴訟條例全文的介紹就聊到這里吧,感謝你花時間閱讀本站內容,更多關于美國聯邦刑事訴訟條例全文最新、美國聯邦刑事訴訟條例全文的信息別忘了在本站進行查找喔。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