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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定意見屬于什么證據
法律分析:鑒定意見本身就屬于證據的一種。鑒定意見是訴訟證據的一種。鑒定意見不同于證人證言等人證,因為鑒定人沒有直接或間接感知案件情況,鑒定結論是 表述判斷意見而不是陳述事實情況,證據的產生所依據的是科學技 術方法而不是對有關情況的回憶。
鑒定意見屬于言辭證據。鑒定意見是指專業的鑒定人員運用知識對案件中某些專門性問題發表自己的意見,由于鑒定意見要形成書面的文件,因此屬于言辭證據,鑒定意見受到鑒定人主觀方面的影響,因此其客觀性并沒有實物證據強。鑒定意見一般是在案件發生之后產生的,而不是在案件發生之時產生的。
鑒定意見屬于言詞證據、傳來證據。言詞證據是由知曉案件情況的人通過陳述而產生的口頭或書面證據,鑒定意見是鑒定人員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針對案件中涉及的的專門性問題發表的個人意見,鑒定人對自己出具的鑒定意見采取的是個人負責制。
鑒定意見是屬于傳來證據,因為不是第一手的資料,由鑒定機構制作。 鑒定意見屬于什么證據種類?鑒定意見是屬于傳來證據,因為不是第一手的資料,由鑒定機構制作。證據的種類 書證、物證 以物品或者文字為表現形式的實物證據。
鑒定意見是一種在事發后形成的書面的東西,屬于言詞證據。由此可以總結出鑒定意見的特點:(1)鑒定意見是在案件發生之后產生的。(2)鑒定意見是鑒定人的個人意見,會受鑒定人主觀因素的影響。
刑事訴訟法鑒定告知的條款是怎么規定的
1、因此鑒定意見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第146條規定,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鑒定意見刑事訴訟法的鑒定意見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可以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
2、法律分析鑒定意見刑事訴訟法:刑訴法中14147條規定委托鑒定的條款。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 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決案件中某些專門性問題的時候,應當指派、聘請有專門知識的人進行鑒定?!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七條 鑒定人進行鑒定后,應當寫出鑒定意見,并且簽名。
3、第一百四十六條 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鑒定意見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可以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一般在偵查機關給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鑒定意見書上引用,是送達該意見書的主要法律依據。
4、”《人民檢察院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則》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了“用作證據的鑒定結論,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經檢察長批準,可以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
5、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 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鑒定意見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可以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該條款主要是為了保障當事人具有重新申請鑒定的權力,以避免當事人對原鑒定結果不服而無法解決的現象的發生。
6、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八條,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鑒定意見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可以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七條,法庭審理過程中,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有權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申請重新鑒定或者勘驗。
刑事訴訟法鑒定意見幾日內送達
1、刑事訴訟法鑒定意見幾日內送達刑事訴訟法并沒有明確規定對于鑒定意見應當在幾日內送達,但實際情況中一般三日內會送達。鑒定是刑事訴訟中為了查明案件事實,方便審理定罪由司法鑒定機構對物證或者人員精神、身體情況等進行的專門判斷。
2、公安部發布的《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81條規定,對經審查作為證據使用的鑒定意見,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鑒定意見之日起5日內將鑒定意見復印件送達違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也就是說,在行政案件中,公安機關送達的是鑒定意見復印件。
3、法律分析:5日內,對經審查作為證據使用的鑒定意見,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鑒定意見之日起5日內將鑒定意見復印件送達違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條 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決案件中某些專門性問題的時候,應當指派、聘請有專門知識的人進行鑒定。
4、法律主觀:刑事訴訟法對于鑒定意見幾日內送達沒有明確規定,實際情況中一般三日內會送達。鑒定是刑事訴訟中為了查明案件事實,方便審理定罪由司法鑒定機構對物證或者人員精神、身體情況等進行的專門判斷。
5、綜上所述,在刑事案件中,公安機關需在收到鑒定意見后五日內將其復印件送達相關當事人,若審查中發現鑒定程序不合法或不符合專業要求,需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后重新鑒定,而鑒定意見本身是由各行業專家針對案件專門性問題提供的專業意見。
6、法律分析:司法鑒定機構應當自司法鑒定委托書生效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鑒定。鑒定事項涉及復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鑒定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準,完成鑒定的時限可以延長,延長時限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鑒定時限延長的,應當及時告知委托人。
刑事訴訟法關于鑒定的規定有哪些
1、《刑事訴訟法》中關于重新鑒定的規定主要包括以下兩點鑒定意見刑事訴訟法: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申請權利:規定內容: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八條鑒定意見刑事訴訟法,偵查機關在偵查過程中,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鑒定意見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 為鑒定意見刑事訴訟法了查明案情,需要解決案件中某些專門性問題的時候,應當指派、聘請有專門知識的人進行鑒定。第一百四十七條 鑒定人進行鑒定后,應當寫出鑒定意見,并且簽名。鑒定人故意作虛假鑒定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3、法律分析:刑訴法中14147條規定委托鑒定的條款。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 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決案件中某些專門性問題的時候,應當指派、聘請有專門知識的人進行鑒定?!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七條 鑒定人進行鑒定后,應當寫出鑒定意見,并且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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