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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能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訴嗎
案件在特定條件下可以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訴。具體條件和依據如下:特定條件:如果生效判決是由高級人民法院做出的,當事人認為該判決有錯誤,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民事案件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再申訴,但具體程序有所不同。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決的案件:可以直接申請:如果案件是由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決,當事人可以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決的案件:先向高級人民法院申請:當事人應當先向當地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容易。有兩個途徑 申訴 。一是通過向審理機關,就是法院申請,可以向原審法院申訴,也可以向上級法院申訴,法院如果受理了經過審查,發現是錯案,可以提起再審;二是向檢察院控告申訴科(處)申訴,檢察院認為是錯案的,可以行使檢察監督權。
民事案件申訴條件有哪些
1、當事人認為生效的民事判決、裁定確有錯誤,生效的民事調解書違反自愿原則或者調解協議內容違法。具有法定申請事由。在法定期限內申請再審。向作出該法律文書人民法院或其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請。 民事案件申訴條件有哪些 當事人認為生效的民事判決、裁定確有錯誤,生效的民事調解書違反自愿原則或者調解協議內容違法。
2、民事案件申訴的條件 主體條件:申訴的主體必須是案件的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即申訴人必須是案件的原告、被告或第三人,或者是其法定代理人。對象條件:申訴的對象必須是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或調解書,即申訴人只能對已經生效的法律文書提出申訴。
3、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 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對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
4、申訴狀的申請條件主要包括以下幾點:申訴主體限制:民事案件的申訴人僅限于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時間限制:申訴應當在判決、裁定或調解書生效后三年內提出。具體申訴理由:存在足以推翻原判決或裁定的新證據。這要求新證據具有足夠的證明力,能夠改變原判決或裁定的結果。原判決或裁定基于的主要證據不足。
5、法律分析:不能說一定很難。要滿足條件:申請再審的主體是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請再審的對象是確有錯誤的生效判決與裁定,以及違反自愿原則或者內容違法的調解書。而申訴則不受這一限制,申訴既可以針對未生效的法律文書,也可以針對已生效的法律文書。此外,申訴還可以針對一些違法行為等。
民事訴訟申訴時效是多久
1、一般來說民事訴訟重新申訴條件,法院申訴時效是在相關民事判決書和民事裁定書生效以后的六個月內。如果是高院駁回民事訴訟重新申訴條件了申訴民事訴訟重新申訴條件,當事人則可以向檢察院提交抗訴申請書民事訴訟重新申訴條件,提請抗訴。人民檢察院在三個月內進行相關的審查,如果審查有誤的話,則會作出提出抗訴的決定。 一般法院申訴時效是多久?民事案件的申訴期限是裁判文書生效后6個月之內。
2、民事案件的申訴期限為裁判文書生效后6個月之內,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五條的規定,當事人應在此期限內提出再審申請。如存在法律規定的第一項、第三項、第十二項、第十三項情形之一的,申訴期限為自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起的6個月。
3、我國民事訴訟的一般時效為3年。訴訟時效從權利受損及義務人知曉之日起算,但超過20年后的權益,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可由權利人申請適當延長。【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4、民事案件的訴訟時效普遍為三年。以下是關于民事案件訴訟時效的詳細解普遍時效民事訴訟重新申訴條件: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條款,民事案件的訴訟時效普遍為三年。這意味著,當民事權利受到損害后,權利人應在三年內向法院請求保護其民事權利。
民事申訴的基本條件
1、綜上所述,民事申訴的基本條件主要包括申訴時間的限定、新證據的提供、關鍵證據的偽造以及法律文書的撤銷或變更等。這些條件旨在確保申訴程序的公正性和有效性,為受不公正判決影響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救濟的途徑。
2、當事人認為生效的民事判決、裁定確有錯誤,生效的民事調解書違反自愿原則或者調解協議內容違法。具有法定申請事由。在法定期限內申請再審。向作出該法律文書人民法院或其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請。
3、檢察院受理民事申訴的條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首先,必須存在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或裁定。其次,原判決或裁定所認定的基本事實若缺乏充分證據支持。再次,原判決或裁定認定的主要證據可能被偽造。此外,若主要證據在審判過程中未經質證,亦可提出申訴。
民事訴訟申請再審有哪些條件
民事再審的條件是民事訴訟重新申訴條件:申請再審的主體只能是原審中的當事人,即原審中的原告、被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和判決其承擔義務的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以及上訴人和被上訴人民事訴訟重新申訴條件;申請再審的對象必須是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調解書民事訴訟重新申訴條件;申請再審必須在法定期限內提出。
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 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對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
民事訴訟中申請再審的條件如下:首先,存在新的證據,這些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或裁定。這意味著新的證據能夠證明原判決或裁定存在錯誤。其次,原判決或裁定基于的基本事實缺乏充分證據證明。也就是說,判決或裁定所依據的事實無法得到確鑿的證據支持。再次,原判決或裁定所認定的事實主要證據是偽造的。
民事案件申訴的條件和程序
1、民事案件申訴民事訴訟重新申訴條件的條件 主體條件民事訴訟重新申訴條件:申訴的主體必須是案件的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民事訴訟重新申訴條件,即申訴人必須是案件的原告、被告或第三人民事訴訟重新申訴條件,或者是其法定代理人。對象條件:申訴的對象必須是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或調解書民事訴訟重新申訴條件,即申訴人只能對已經生效的法律文書提出申訴。
2、綜上所述,民事案件的最高院申訴流程包括向上級法院提出再審申請,提交必要的申請書和證據,法院在三個月內審查決定是否再審,當事人有權在法院逾期未裁定時向檢察院抗訴,并且法院與對方當事人都有明確的時間框架來響應再審程序。
3、第一審人民法院復查后寫出書面報告,提出處理意見,報第二審人民法院處理。申訴無理被通知駁回后,申訴人無新的事實和理由又提出申訴,人民法院應告知申訴人不再處理。
4、民事案件申訴的程序主要依據《民事訴訟法》進行。當事人若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持有異議,可以向更高一級的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申請對象不限,無論是單一當事人或是多人集體,或雙方皆為普通公民的案件,均具備申請再審的資格。
5、中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詳細規定了民事申訴案件的程序。當事人如果認為已經生效的判決或裁定存在錯誤,有權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這一程序旨在糾正可能的司法失誤,維護法律公正。值得注意的是,這一申訴程序并不影響判決或裁定的執行。
6、如果某人對民事強制不行不服,可以向最高院提出上訴申請。以下是詳細的程序: 提交上訴申請書:當事人需要編寫上訴申請書,并提交給最高院。上訴申請書應明確列出上訴理由和請求,并附上證據材料。 繳納上訴費用:當事人需要繳納上訴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和其他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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