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工傷期間工資發放80%可以嗎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工傷期間工資正常發嗎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 1、企業工傷期間的工資發放標準是怎么規定的?
- 2、2021年的工傷期間工資發放標準是怎樣的?
- 3、因工傷住院!按勞動法能拿百分之幾工資!
- 4、工傷期間的工資該如何發放
- 5、我們公司說工傷期間工資按每天80元算合法嗎?
企業工傷期間的工資發放標準是怎么規定的?
工傷 期間勞動者是無法正常的參加工作的,可能會因受傷而躺在床上面休養一段時間.沒有工作就沒有收入,很多勞動者就擔心這段時間的收入問題,害怕自己沒有生活費。下面就為你介紹企業工傷期間的 工資 發放標準: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33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 職業病 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 停工留薪期 內,原 工資福利 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 勞動能力鑒定 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 傷殘等級 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 傷殘 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 工傷醫療待遇 。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實踐中工傷期間的工資發放標準視不同情況來定: 1、工傷不是很嚴重,只有幾天。 如果工傷是這種情況,工傷 醫療費用 需要醫院開證明,然后拿到企業的相關部門報銷,同意后100%的報銷。同時,這期間的伙食費是以該企業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補償。當然這期間的請假不能計入 曠工 。 2、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 這種情況,相關的法律規定的很明確,企業應該嚴格執行?!豆kU條例》規定,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按月發放,嚴格上講,應該是在工傷前12月的平均工資。 3、超過12個月的停工留薪期。 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2021年的工傷期間工資發放標準是怎樣的?
工傷期間工資發放標準是原工資的百分之七十。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
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第六十四條本條例所稱工資總額,是指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
資料擴展:
工傷期間可以辭退員工嗎?
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不得在工傷期間解除勞動合同。但是,如果單位愿意承擔違約帶來的賠償責任,也就沒有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了。
因工傷住院!按勞動法能拿百分之幾工資!
60%
1.
勞動法規定職員在住院期間單位可以按照60%的比例扣除工資,根據《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9條規定:“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
2.
根據《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2007年修改)第21條:“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在病休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合同或集體合同的約定支付病假工資。用人單位支付病假工資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3.
根據2008年6月30日發布的《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調整北京市2008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京勞社資發[2008]129號)第一條的規定,北京市最低工資每小時不低于4.6元,每月不低于80
工傷期間的工資該如何發放
【法律分析】:職工醫療期內停工治療在6個月以內的,其病假工資按以下辦法計發:
(一)連續工齡不滿1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70%發給;
(二)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發給;
(三)連續工齡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發給;
(四)連續工齡滿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95%發給。
醫療期內停工治療在6個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資按以下辦法計發:
(一)連續工齡不滿1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發給;
(二)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5%發給;
(三)連續工齡滿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70%發給
【法律依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 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國家規定門診病假最多開幾天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我們公司說工傷期間工資按每天80元算合法嗎?
工傷期間工資按每天80元不合法,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經鑒定認定為工傷的職工享受工傷待遇,職工因傷無法正常工作的可以申請停工留薪,停工留薪期間用人單位需要按照原本的工資福利向工傷職工支付工資。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治療的,可以申請停工留薪,停工留薪期間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職工每月的工資福利。停工留薪的期限為一年,傷情嚴重的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職工因工受傷且用人單位為其足額繳納社會保險的,職工享受工傷待遇。工傷保險基金賠償其工傷期間的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輔助器具費等。因工傷導致殘疾的工傷保險基金根據殘疾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指職工近一年的平均工資。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等相關證據確定。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給職工相應的生活護理費。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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