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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關于案件再審審理期限是怎么規定的
法律分析:對于再審,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審查 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案件的審理期限依據使用的程序確定,按照一審程序再審的適用一審普通程序的審限,按照二審程序再審的二審程序的審理期限。
《民事訴訟法》規定,對于案件的再審請求,當事人必須在判決或裁決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提交證據,以證明原調解過程不符合自愿原則或違反法律規定。若經法院核實確有其事,應在3個月內裁定再審。
民事再審期限有哪些法律規定民事再審期限的法律規定有:(1)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內提出;(2)二年后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以及發現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 *** ,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
《民事訴訟法》原第一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內提出;二年后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以及發現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 *** ,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
再審案件按照第二審程序審理的,適用行政訴訟法關于二審審限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應當在收到上訴狀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終審判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高級人民法院批準,高級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需要延長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通常情況下,六個月的期限是從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時才開始計算的。這確保了當事人在合理的時間內能夠提出再審申請,同時也防止了因時間過長而導致的證據滅失或其他不利后果。
法律條文對民事訴訟提審是怎么規定的?
1、法律條文對民事訴訟提審是怎么規定的?法律條文規定只有上一級人民法院才有資格提審民事訴訟,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民事案件基于審判監督權提起再審的人或機關是: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及審判委員會、上級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審的機關和公職人員不同,相應地,提起的具體程序也就不盡相同。
2、當事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提出申訴或申請; 法院對申訴或申請進行審查; 對符合提審條件的案件,法院院長依職權決定提審或報請上級法院提審; 上級法院經審查決定提審的,原判決、裁定的法院應當配合; 提審后重新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
3、民事訴訟提審的規定主要依據《民事訴訟法》,涉及不同級別的人民法院和相關權力機構的監督。首先,本院院長和審判委員會在發現本院判決錯誤時,有權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再審,中止原判決執行。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對地方法院生效判決有錯誤的,有權直接提審或指令下級法院再審,調取案卷并作出相關裁定。
民事訴訟取證怎么取
法律主觀民事訴訟提審規定最新法律:民事 訴訟 民事訴訟提審規定最新法律的種類 當事人陳述。 當事人陳述是指當事人在訴訟中就與本案有關的事實,向法院所作的陳述。 由于當事人是 民事訴訟法 律關系的主體,由于與訴訟結果有著直接的利害關系,決定民事訴訟提審規定最新法律了當事人陳述具有真實與虛假并存的特點。
民事案件取證方式包括自行搜集與委托律師協助調查。當事人須為自身訴求承擔舉證義務;因客觀原因無法自力取得或法院審理所需證據,由法院負責調查獲取。
口頭協議的證據收集民事訴訟提審規定最新法律:在沒有書面記錄的情況下,可以通過以下方式獲取證據: 與對方進行書面溝通,并保存郵件、短信或微信等通訊記錄作為證據; 進行電話溝通并錄音,確保錄音內容清晰且未經篡改; 尋找可能的證人,請求他們在法庭上作證,以證實口頭協議的存在。
民事訴訟活動中舉證規則一般是誰主張誰舉證,因為某些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證據的,比如涉及國家秘密,這種情況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調查取證。另外,有少部分民事侵權糾紛是由舉證責任倒置,比如高空墜物侵權糾紛,專利權侵權糾紛,醫療事故侵權糾紛等。
當事人需要明確申請理由和范圍,準備并提交書面申請,經法院審查并決定受理后進行調查取證。
民事訴訟提審是怎么規定的
法律條文對民事訴訟提審是怎么規定的?法律條文規定只有上一級人民法院才有資格提審民事訴訟,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民事案件基于審判監督權提起再審的人或機關是: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及審判委員會、上級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審的機關和公職人員不同,相應地,提起的具體程序也就不盡相同。
提審并非任意啟動,必須滿足一定的條件和事由。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新證據的出現,可能影響案件判決結果的; 原判決、裁定有錯誤的; 違反法定程序的; 涉及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問題; 其他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
民事訴訟提審的規定主要依據《民事訴訟法》,涉及不同級別的人民法院和相關權力機構的監督。首先,本院院長和審判委員會在發現本院判決錯誤時,有權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再審,中止原判決執行。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對地方法院生效判決有錯誤的,有權直接提審或指令下級法院再審,調取案卷并作出相關裁定。
法律分析: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民事案件基于審判監督權提起再審的人或機關是: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及審判委員會、上級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審的機關和公職人員不同,相應地提起的具體程序也就不盡相同。
最高人民法院提審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自己作出裁定,中止原裁判的執行;指令下級法院再審的案件,由下級法院作出裁定,進行再審。至于哪些案件適用提審,哪些案件適用指令下級法院再審,民事訴訟法未做規定,由最高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情況選擇適用。
民事訴訟的提審是怎么規定的
法律條文對民事訴訟提審是怎么規定的?法律條文規定只有上一級人民法院才有資格提審民事訴訟,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民事案件基于審判監督權提起再審的人或機關是: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及審判委員會、上級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審的機關和公職人員不同,相應地,提起的具體程序也就不盡相同。
提審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驟: 當事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提出申訴或申請; 法院對申訴或申請進行審查; 對符合提審條件的案件,法院院長依職權決定提審或報請上級法院提審; 上級法院經審查決定提審的,原判決、裁定的法院應當配合; 提審后重新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
民事訴訟提審的規定主要依據《民事訴訟法》,涉及不同級別的人民法院和相關權力機構的監督。首先,本院院長和審判委員會在發現本院判決錯誤時,有權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再審,中止原判決執行。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對地方法院生效判決有錯誤的,有權直接提審或指令下級法院再審,調取案卷并作出相關裁定。
法律分析: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民事案件基于審判監督權提起再審的人或機關是: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及審判委員會、上級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審的機關和公職人員不同,相應地提起的具體程序也就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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