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北京市申報工傷程序,以及北京工傷申報進度查詢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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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工傷的程序
1、工傷申報的程序有: 當事人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工傷認定申請 。 提交相關材料。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2、申報工傷的程序:(一)工傷申報申請申請人按規定向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并提供相關的材料。(二)工傷申報受理保險科接到申請后15日內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應當受理,對不屬于本管轄的告知申請人。
3、工傷辦理程序有以下三個步驟: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工傷職工應享有的待遇及救濟途徑。工傷認定申請既可由用人單位提出,也可由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提出。
4、法律主觀:申報工傷的流程是怎樣的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北京工傷申請流程
申請 申請人按規定向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并提供上述材料。受理 保險科接到申請后15日內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應當受理,對不屬于本管轄的告知申請人。申請材料不齊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在30日內補齊材料。
法律主觀:單位申報工傷的流程及材料: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去工傷職工單位所在地的勞動部門。
法律分析:程序如下:符合條例條件的即可帶齊相應材料到社保中心進行工傷登記;工傷鑒定。
如何申報工傷程序
1、申報工傷的程序: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認定為工傷后,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傷殘等級鑒定;持鑒定結論、住院結算單及費用明細表等材料向社保部門申請報銷。
2、法律主觀:申報工傷的流程是怎樣的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申請工傷認定的方式有以下兩種:通過單位:由單位申請,一般單位交納工傷保險的話,單位會申請;自己申請:單位不給申請的情況下,自己申請。受傷比較嚴重的情況下,通過正常程序解決,可以最大限度保護合法權益。
4、申報工傷的程序: (一)工傷申報申請申請人按規定向勞動行政部門提出 工傷認定 申請,并提供相關的材料。 (二)工傷申報受理 保險科接到申請后15日內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應當受理,對不屬于本 管轄 的告知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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