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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錄一覽:
- 1、房產律師:購買有抵押的房屋,合同有效嗎?能過戶嗎?/李宏劍
- 2、擔保合同有效的條件是什么?
- 3、冠杰律師事務所電話?什么情況下抵押合同無效?
- 4、借款合同糾紛中能否一并提出抵押權確認之訴?
- 5、不動產抵押借款合同范本【律師版】
房產律師:購買有抵押的房屋,合同有效嗎?能過戶嗎?/李宏劍
1、法律分析:房產證有抵押貸款,房屋不能過戶,當事人應當先辦理房產證解押手續后再進行過戶。
2、因此買家要購買抵債房,就必須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而與債權公司簽訂的購房合同是無效的。
3、法律主觀:房屋有抵押是能過戶的,但是肯定要征求雙方同意,如果沒有遇到其他問題就順利過戶,可以證明房產產權沒有被抵押。
4、買賣雙方在根據公證協議書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完成過戶;買賣雙方協商,向銀行出具雙方關于房屋產權變更所達成的書面協議。這種方法要征求銀行的同意。
擔保合同有效的條件是什么?
法律主觀:擔保合同成立的條件有: 當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了合意意見; 合同存在雙方或多方簽約當事人; 合同的成立經過了要約、承諾階段。
擔保合同生效的條件是:意思表示真實;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擔保合同不違反法律規定;主債權債務合同未被認定無效;擔保合同生效的其他條件。
下列擔保合同需具備特殊要件方能生效:為使用外國 *** 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由國家機關作為保證人的保證合同,應當報國務院批準。否則,該保證合同無效。抵押合同。
冠杰律師事務所電話?什么情況下抵押合同無效?
1、審查合同的內容時,應當重點審查合同內容是否有導致合同無效的情形,如是否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的利益;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是否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是否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等內容。
2、若涉及與小王有重大利害關系的條款,可以主張格式條款不成為合同的內容。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等情形下,格式條款無效。
3、借款方在此陳述并保證以下事項屬實,否則承擔欺詐的法律責任: 借款方是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該抵押財產不存在權屬方面的爭議。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不存在瑕疵。
4、C、第一條與第二條無效:D、第一條與第三條無效;下面屬于可以適用合同法締約過失責任規定的情形有?A、甲某租用幸福巷30號乙某的房屋一間為期三年,此間其親友的信件都寄往此處。
5、簽字生效。你說的這種情況不能說合同無效,合同有效的,電話號碼并不是合同不可缺少的內容,不是合同主要條款,所以缺電話號碼不會影響合同效力。
6、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等情形下,格式條款無效。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
借款合同糾紛中能否一并提出抵押權確認之訴?
抵押合同的性質 所謂抵押合同,是指債權人與債務人或第三人之間為擔保特定債權的實現,而就特定的財產約定在債務人不履行義務時,債權人就該財產進行拍賣或折價、變賣,并從其價款中優先受償的意思表示一致的行為。
實現抵押權的訴訟,民事訴訟法上稱為申請實現擔保物權之訴,屬于給付之訴。訴訟請求應當寫為:申請法院裁定拍賣、變賣某項抵押財產用于清償債務人所欠債務。
所以,在他人提出借款并以房產抵押擔保時,就應當明確要求對方進行房產抵押登記,以便將來能夠順利收回借款。分次還款借條沒有銷毀向他人借款時,出具借條是正常的、合理的。
不動產抵押借款合同范本【律師版】
不動產:在借款期限內,乙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乙方還清貸款本息前,甲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
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乙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超過六個月,甲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復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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