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訴訟認識的特殊性主要表現
- 2、與民事訴訟相比,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有何特殊性
- 3、民事訴訟特別程序的特點是什么
- 4、民事訴訟特別程序有哪些?
- 5、訴訟認識的特殊性表現在什么方面?
- 6、民訴特別程序6種情形
訴訟認識的特殊性主要表現
訴訟認識的特殊性主要表現民事法律關系體現了法院審判權與當事人訴訟權利的對立與平衡這一方面。訴訟認識特點:民事訴訟具有公權:民事訴訟是以司法方式解決平等主體之間的糾紛,是法院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解決民事糾紛。
強制性強制性是公權力的重要屬性。民事訴訟的強制性既表現在案件的受理上,又反映在裁判的執行上。調解、仲裁均建立在當事人自愿的基礎上,只要有一方不愿意選擇上述方式解決爭議,調解、仲裁就無從進行,民事訴訟則不同,只要原告起訴符合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無論被告是否愿意,訴訟均會發生。
訴訟認識的特殊性主要表現民事法律關系體現了法院審判權與當事人訴訟權利的對立與平衡。訴訟是一種有效的公力救濟方式。訴訟是一套法定的程序。訴訟是一個運作過程。訴訟基本上是一種三元結構系統。民事訴訟法律關系是由審判法律關系和爭訴法律關系構成的特殊社會關系。
與民事訴訟相比,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有何特殊性
1、附帶民事訴訟就其性質而言,是經濟賠償問題,這種賠償是由犯罪行為引起的,是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提起的,所以它又是刑事訴訟的一部分,是一種特殊的民事訴訟。附帶民事訴訟之所以特殊,就在于它不是發生在所有的刑事案件中,附帶民事訴訟只存在于特定的刑事案件中。
2、法律主觀:(一)二者在訴訟風險方面的區別一是人民法院審理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案件,不收取訴訟費,這是其最大優點,即當事人避免了因預先支付訴訟費用而帶來的風險。民事訴訟要預交訴訟費,同時要承擔“誰敗訴誰承擔訴訟費”的后果。
3、法律分析:就其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解決問題的性質而言,其和民事訴訟中的損害賠償是一樣的,都是經濟賠償問題,屬于民事訴訟性質。但它和一般的民事訴訟又有所不同,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同時存在著兩種不同的訴訟法律關系,即刑事訴訟法律關系和民事訴訟法律關系。
4、各有利弊,單獨提起民事訴訟的,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而附帶民事訴訟,只能要求財產損失的賠償。當然,附帶民事訴訟也有其他的一些優點。如法院不收訴訟費,可以降低被害人的訴訟成本,而另外單獨提起民事訴訟則需要事先繳納訴訟費用。另外,審理期限短;有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民事賠償部分可以居中協調調解等。
5、二者的區別:從訴訟主體來看,刑事訴訟是“官告民”,但也有例外,刑法體系中的自訴案件,原告也是公民或法人;民事案件的訴訟主體的地位則是平等的。
6、法律分析:附帶民事訴訟的特點在我國包括:附帶民事訴訟的性質具有特殊性,附帶民事訴訟中,同時存在著兩種不同的訴訟法律關系,即刑事訴訟法律關系和民事訴訟法律關系;附帶民事訴訟的審理具有依附性,刑事訴訟法律關系是居于主導地位,民事訴訟法律關系處于依附地位。
民事訴訟特別程序的特點是什么
1、法律分析:民事訴訟中的特別程序的特點有:特別程序的審理是對某種法律事實進行確認;沒有原告和被告:實行一審終審;審判組織特別;不適用審判監督程序;案件審結期限較短;免交訴訟費用。
2、法律分析:關于民事訴訟特別程序的特點有:特別程序的審理是對某種法律事實進行確認依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因申請人的申請或起訴人的起訴而開始;實行一審終審;審判組織審理案件原則上采用獨任制;不適用審判監督程序;案件審結期限較短;免交訴訟費用。
3、法律分析:民事訴訟特別程序的特點:非訟性:選民資格案件除外。審判組織的特殊性:獨任制為原則,單一式合議庭為例外。審級制度和審限的特殊性:一審終審+審限較短。級別管轄:一律由基層法院管轄。免交案件受理費。救濟機制的特殊性:不適用再審;自帶救濟。
4、民事訴訟特別程序的特點在于其非訟性。通常情況下,特別程序不涉及當事人之間的具體爭議,如選民資格案件,例外存在。特別程序的審判組織具有特殊性。一般采用獨任制作為原則,但在特定情況下,可能會采用單一式合議庭。這種組織結構旨在提高訴訟效率,減少繁瑣的程序。
民事訴訟特別程序有哪些?
法律分析:民事訴訟中的特別程序是非民事權益爭議案件的一種,特別程序包括選民資格案件、宣告失蹤或死亡案件、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案件、認定財產無主案件。特別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審理某些非民事權益糾紛案件所適用的特殊程序,與此對應的是概念是通常訴訟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簡易程序)。
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序主要包括四種類型:宣告失蹤人死亡程序、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程序、認定財產無主程序和確認仲裁協議效力程序。接下來詳細介紹每種特別程序的特點和內容。介紹各種特別程序。宣告失蹤人死亡程序:這一程序是為了解決長期無法確定某人是否已經死亡的問題。
民事訴訟法特別程序如下: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十五章 特別程序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一百七十七條 人民法院審理選民資格案件、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案件、認定財產無主案件、確認調解協議案件和實現擔保物權案件,適用本章規定。
法律分析:民事訴訟特別程序的特點:非訟性:選民資格案件除外。審判組織的特殊性:獨任制為原則,單一式合議庭為例外。審級制度和審限的特殊性:一審終審+審限較短。級別管轄:一律由基層法院管轄。免交案件受理費。救濟機制的特殊性:不適用再審;自帶救濟。
訴訟認識的特殊性表現在什么方面?
強制性強制性是公權力的重要屬性。民事訴訟的強制性既表現在案件的受理上民事訴訟特殊性,又反映在裁判的執行上。調解、仲裁均建立在當事人自愿的基礎上民事訴訟特殊性,只要有一方不愿意選擇上述方式解決爭議,調解、仲裁就無從進行,民事訴訟則不同,只要原告起訴符合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無論被告是否愿意,訴訟均會發生。
訴訟認識的特殊性主要表現民事法律關系體現民事訴訟特殊性了法院審判權與當事人訴訟權利的對立與平衡這一方面。訴訟認識特點:民事訴訟具有公權:民事訴訟是以司法方式解決平等主體之間的糾紛,是法院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解決民事糾紛。
訴訟認識的特殊性主要表現民事法律關系體現了法院審判權與當事人訴訟權利的對立與平衡。訴訟是一種有效的公力救濟方式。訴訟是一套法定的程序。訴訟是一個運作過程。訴訟基本上是一種三元結構系統。民事訴訟法律關系是由審判法律關系和爭訴法律關系構成的特殊社會關系。
與民事審判和刑事審判不同,行政審判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行政訴訟解決的是由具體行政行為引起的、發生于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及行政相對人之間的糾紛,其經常帶有強烈的行政領域的專業性與技術性,并且往往涉及行政自由裁量權的行使。
民訴特別程序6種情形
1、民訴特別程序6種情形民訴特別程序6種情形如下民事訴訟特殊性:(1)選民資格案件;(2)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案件;(3)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案件;(4)認定財產無主案件;(5)確認調解協議案件;(6)實現擔保物權案件。
2、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一百七十七條 人民法院審理選民資格案件、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案件、認定財產無主案件、確認調解協議案件和實現擔保物權案件民事訴訟特殊性,適用本章規定。本章沒有規定民事訴訟特殊性的,適用本法和其民事訴訟特殊性他法律的有關規定。
3、選民資格認定程序。這是指確認某個選民是否具備參與選舉的權利的程序。這種程序主要針對涉及公民權利選舉的情形,以確保選民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同時保證選舉過程合法合規。特別是在某些基層民主選舉和社區選舉中,選民資格的認定顯得尤為重要。 宣告公民失蹤或死亡程序。
暫無相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