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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賠償單位不配合領取怎么辦
期限問題,如果用人單位積極配合的話,賠償比較快,如果用人單位不予配合,需要通過仲裁及訴訟解決。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不配合處理工傷認定的情況下,勞動者可以自行申請工傷認定,如果單位拒絕賠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并且應當請求用人單位配合辦理相關手續。拿到有效裁決或判決后,再申請強制執行。
用人單位不配合處理工傷認定的情況下,勞動者可以自行 申請工傷認定 ,如果單位拒絕賠償,可以 申請勞動仲裁 。并且應當請求用人單位配合辦理相關手續。拿到有效裁決或判決后,再 申請強制執行 。
發生工傷,由單位按工傷保險標準賠償工傷職工。如果單位不予辦理,職工可憑相關證據直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案件法院受理的前置程序,可以看作是一種準司法程序。
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單位不配合員工做工傷認定的后果
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不協助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用人單位不給申報工傷,判決用人單位賠償職工應享受的工傷待遇。因為按照規定,由于用人單位故意拖延申報工傷時間,導致職工超過工傷認定申請時效,無法認定工傷。
用人單位不認可是工傷,用人單位負有舉證責任。因此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提供相應的證據,如果其拒絕舉證,那么行政機關可以根據受害職工一方提供的證據,來做出工傷結論。
工傷鑒定老板不配合的,分以下情形處理: 用人單位超過法律規定時效不申請工傷認定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申請工傷認定。
經過認定屬于工傷的,單位不配合賠償的話,職工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
自己報工傷公司不配合怎么辦
1、法律分析:首先,工傷申報屬于勞動局工傷科,所以監察大隊是不管的。其次,公司不配合申請工傷認定的,找勞動局仲裁委員會。最后,工傷不支付醫療費,找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法律分析:申請工傷公司不配合,職工可以自己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在申請的時候攜帶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合同及診斷證明等材料。
3、單位不配合工傷認定做不了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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