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法律援助指派的律師會打贏官司嗎,還是自己請的律師好,法官會怎么...
1、對于法律援助指派的律師會不會打贏官司,這個問題提問錯誤,官司是由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和相關的法律規定來作出最終判決的,不是由律師來決定官司的輸贏。另外,法律援助指派的律師與自己委托的律師那個好,這個并沒有可比性,無法對比出誰好誰差。
2、法律分析:可以法律援助盡量申請。對于法律援助指派的律師會不會打贏官司,這個問題提問錯誤,官司是由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和相關的法律規定來作出最終判決的,不是由律師來決定官司的輸贏。另外,法律援助指派的律師與自己委托的律師那個好,這個并沒有可比性,無法對比出誰好誰差。
3、法律分析:法律援助律師打官司靠譜嗎:可以法律援助盡量申請。對于法律援助指派的律師會不會打贏官司,這個問題提問錯誤,官司是由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和相關的法律規定來作出最終判決的,不是由律師來決定官司的輸贏。另外,法律援助指派的律師與自己委托的律師那個好,這個并沒有可比性,無法對比出誰好誰差。
4、法律主觀:不是,《 法律援助條例 》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條例明確法律援助是 *** 責任。
5、法律援助律師是針對需要援助的訴訟當事人進行幫助,屬于無償的法律援助。 案子能不能打贏關鍵看證據,但是對于法律援助律師來說司法部門的辦案補貼確實有限。對于一些需要出差調取的證據,確實很難希望援助律師幫你出差取證。
法官討厭什么樣的律師
當法官認為律師的觀點合理且切實可行時,他們樂于接受并將其納入判決中。相反,法官會鄙視那些歪曲事實、曲解法律、無理強辯的律師。 正直的律師也受到法官的歡迎。這些律師勇于為自己的當事人辯護,無論公眾輿論如何強烈,無論可能面臨的后果,還是無論當事人是否有支付能力。
缺乏誠信的委托人 在法律事務中,部分委托人缺乏誠信,他們在事務結束后,以各種理由試圖不支付、減少支付或延遲支付費用。這種行為違背了先前的協議,損害了律師的權益。自以為是且缺乏法律知識的委托人 有些委托人雖然對法律知之甚少,卻仍試圖指導律師工作,忽視自身無法解決問題的現實。
法官討厭哪樣的當事人法官討厭的當事人類型有:(1)沒有誠信的委托人;(2)自以為是的委托人;(3)不尊重律師的勞動,將律師視為自己的雇工或員工的委托人;(4)采取行政命令式,只要求勝訴結果,不管實際情況和處理過程的委托人;(4)一切都交給律師,不與律師配合的委托人。
缺乏誠信的委托人 在法律事務中,一些委托人辦理了委托手續后,卻試圖在律師完成工作后不付費、少付費或遲延付費。他們可能在談合同時激烈討價還價,但一旦達成協議,卻不能履行承諾。
律師是殺人不用刀的強盜,唯利是圖的小人,為了利益不擇手段,顛倒黑白,做假證。
法官采信偽證判決怎么處理
1、如果法官采信了偽證并作出了不公正的判決,當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提起上訴:當事人可以在法定上訴期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請求撤銷或變更不公正的判決。申訴:當事人可以向有關機關提出申訴,要求對案件重新進行審查和處理。
2、如果法官依然采信不實證據,向監察委起訴或者向檢察院提起抗訴,或者向最高法院或最高檢察院申訴,或者在兩年時效內可以申請再審,超過時效可以申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3、如果偽證足以影響案件事實,但法官未采納,沒有造成嚴重后果,根據法律設計的罰款、拘留按情節適用。如果偽證影響了法官公正裁判,造成了嚴重后果,則法律規定對個人進行1000元以下的罰款和15日以下的拘留則顯得較輕(除非偽證者能證明法官故意采信了其偽證)。
4、如果判決裁定采信了偽證,在上訴期內的,可以上訴;如已過上訴期,可以申請再審。《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暫無相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