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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權主義和當事人主義的聯系與區別
1、側重不同:當事人主義更加要求探究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職權主義可以在當事人對法律的了解不夠、訴訟能力的欠缺、以及對責任承擔的恐懼等發表非理性的意見是,給予必要的釋明和法律宣傳。
2、當事人主義,就是案件審理時給予雙方當事人的充分的辯論機會,讓當事人的辯論來推動案件事實的查明,其中當事人在訴訟中起主動作用,而法官只起居間判斷的作用,當事人的地位僅處于舉證的地位,屬被動。
3、比較這兩種模式,可以看出它們在訴訟程序的主導權、事實查明的方式以及當事人的角色定位上存在著明顯的差異。當事人主義模式更注重當事人的自主性和辯論權,而職權主義模式則更強調法官的主動性和調查權。這兩種模式各有優劣,適用于不同的司法環境和案件類型。
2019年法考備考之刑事訴訟構造二
一)彈劾式訴訟結構 (二)糾問式訴訟結構 詳見 2019年法考備考之刑事訴訟構造一 (三)當事人主義訴訟模式(英美法系國家)當事人主義訴訟模式的特征:(1)控辯雙方當事人在訴訟中居于主導地位,訴訟的開始和推動均取決于當事人的訴訟活動,法官只是居中的裁判者;(2)訴訟的目的主要是在程序上保障人權。
第119條【破壞交通工具罪、破壞交通設施罪、破壞電力設備罪、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電力設備、燃氣設備、易燃易爆設備,造成嚴重后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自然人犯罪主體的一般要件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但某些犯罪除了要求行為人具有這兩個條件外,還必須具有特殊身份。(一)真正身份犯:定罪身份 行為人只有具備這種身份才能構成犯罪,且必須開始犯罪時就具有,如貪污罪必須是國家工作人員。定罪身份屬于違法性構成要件要素。
刑事訴訟結構
殘酷的刑訊和拷問機制與之緊密相連刑事訴訟結構的主導因素是;(5)審判絕大多數學例皆以秘密形式進行。而混合式訴訟在汲取彈劾式和糾問式特點的同時,也具備自身特色。所謂混合式,即是指在刑事訴訟程序中劃分為兩個重要階段——預審階段和庭審階段。這兩大階段界限清晰,各自具備獨特特性。
刑事訴訟結構的主導因素是我國刑事訴訟庭審運行現狀為傾向于“控辯式”結構,但仍存在諸多問題需要完善。庭審運行現狀 我國刑事訴訟庭審目前主要傾向于“控辯式”結構。這種結構的核心是控辯平等,強調控辯雙方制衡對抗,法官居中裁判。這種庭審結構旨在確保訴訟過程中的平等原則,以實現實體真實、保障被告人權益和精準懲治犯罪的目標。
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結構是確立刑事訴訟結構的主導因素是了進行刑事訴訟的基本方式以及專門機關、訴訟參與人在刑事訴訟中形成的法律關系的基本格局;它集中體現為控訴、辯護、裁判三方在刑事訴訟中的地位及其相互間的法律關系。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應當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以保證準確有效地執行法律。
法律主觀:刑事訴訟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在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解決被追訴人刑事責任問題的訴訟活動。
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詳細講解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包括司法獨立、程序公正、人權保障等。訴訟參與與機構:專門機關和訴訟參與人:介紹刑事訴訟中的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等專門機關以及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等訴訟參與人的角色與職責。
刑事訴訟結構是指刑事訴訟法所確立的進行刑事訴訟的基本方式以及專門機關、訴訟參與人在刑事訴訟中形成的法律關系的基本格局,它集中體現為控訴、辯護、裁判三方在刑事訴訟中的地位及其相互間的法律關系。刑事訴訟結構又稱為刑事訴訟形式或刑事訴訟構造。
(2017年真題)關于我國刑事訴訟構造,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1、【答案】刑事訴訟結構的主導因素是:D 當事人主義訴訟將開始和推動訴訟的主動權委于當事人刑事訴訟結構的主導因素是,控訴、辯護雙方當事人在訴訟中居于主導地位。我國不論公訴案件還是自訴案件審理程序都是在職權主義基礎上吸收了當事人主義的因素,自訴案件審理程序不是適用當事人主義訴訟構造。故A選項錯誤。
2、每題所設選項中只有一個正確答案,多選、錯選或不選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25題,每題2分,共50分。 隱藏、轉移、變賣、損毀國家安全機關依法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的,或者明知是間諜活動的涉案財物而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由(A )追回。
3、【答案】刑事訴訟結構的主導因素是:C 犯罪已過訴訟時效期限的,在審判階段應該用“裁定”終止審理,A項錯誤。依據《刑訴解釋》第331條:自訴人經兩次依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準許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按自訴人撤訴處理,B項錯誤。
4、關于憲法的制定,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B) A.制憲權和修憲權是具有相同性質的根源性的國家權力刑事訴訟結構的主導因素是; B.人民可以通過對憲法草案發表意見來參與制憲的過程; C.憲法的制定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通過; D.1954年《憲法》通過后,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決定公布。
5、下列人員不得擔任刑事訴訟活動的見證人: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應辨別能力或者不能正確表達的人;與案件有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案件公正處理的人;行使勘驗、檢查、搜查、扣押等刑事訴訟職權的公安、司法機關的工作人員或者其聘用的人員。辨認過程是否符合規定。
6、【正確答案】:C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第93條規定:對擔任兩級以上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準或者決定逮捕,應當分別報請相應的人大常委會(閉會期間)或主席團(會議期間)許可。據此, C選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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