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2017江蘇工傷待遇調整的知識,其中也會對江蘇工傷工資規定2019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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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蘇州工傷保險賠償標準一覽表
2022年蘇州工傷保險賠償標準一覽表 ,下文就隨我來簡單的了解一下吧。
蘇州工傷保險賠償標準
此次調整對象包括2017年6月30日前領取傷殘津貼待遇的工傷職工、領取生活護理費的工傷人員和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人員。
各類工傷定期待遇具體調整標準為:
一是傷殘津貼按照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增加240元至270元不等;
二是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類分別調整為3328元、2662元、1997元;
三是供養親屬撫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10元。
其中傷殘津貼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以上標準調整后,如增加金額不足原待遇6.5%的,再予以補足;
未參加工傷保險以及五至六級傷殘職工定期待遇調整所需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按原渠道列支。
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共對市區統籌范圍內符合條件的363人的傷殘津貼、144人的生活護理費、436人的供養親屬撫恤金進行了統一調整。
經過調整,各類人員工傷保險定期待遇水平均有較大幅提高,其中傷殘津貼人均增加265.07元/月;
生活護理費人均增加237.75元/月;
供養親屬撫恤金人均增加116.76元/月。
以上數據依據網絡整理。
2017年蘇州市十級工傷賠償新規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規定。
[img]江蘇10級工傷賠償
你好,根據《江蘇省實施〈 工傷保險條例 〉辦法》規定,江蘇10級 工傷賠償標準 2017年主要有: 1、1-10級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五級 傷殘 :本人 工資 ×18個月; 2、1-6級 傷殘津貼 。五級傷殘:本人工資×70%;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 六級傷殘 的 工傷 職工恢復工作后,又發生難以安排工作的情形的,以難以安排工作時本人工資為基數由用人單位計發傷殘津貼;難以安排工作時本人工資低于發生工傷時本人工資的,以發生工傷時本人工資為基數計發。 3、5-10級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1)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 工傷保險 基金支付(未參保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2)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 4、 停工留薪期 工資。在停工留薪期內,原 工資福利 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 勞動能力鑒定 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5、停工留薪期護理。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如果單位未安排護理,則由單位支付 護理費 。 6、評殘后的護理費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 傷殘等級 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社平工資×50%;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資×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資×30%。 7、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食宿費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 *** 規定 8、 醫療費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9、工傷康復費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10、輔助器具費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11、 工傷復發 待遇 工傷復發因傷情變化復查鑒定傷殘等級改變的,不再重新計發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其他工傷保險待遇按照新的傷殘等級享受。達到領取傷殘津貼條件的,以舊傷復發時本人工資為基數計發傷殘津貼;舊傷復發時本人工資低于發生工傷時本人工資的,以發生工傷時本人工資為基數計發 12、勞動能力鑒定費以及醫療檢查費 勞動能力鑒定費以及鑒定過程中符合工傷保險有關規定的醫療檢查費,工傷職工參加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職工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江蘇常熟工傷九級傷殘賠償標準2017
常熟市工傷職工鑒定為九級傷殘的,除工傷醫療和停止工作治療工傷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之外,享受以下待遇:
1、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9個月本人工資;
2、勞動關系解除或者終止時,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5萬元,用人單位指定一次性就業補助金2.5萬元。
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以上費用均由用人單位支付。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規定。
江蘇省人民 ***
《江蘇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
第二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至十級傷殘,按照《條例》規定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時,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的基準標準為:五級20萬元,六級16萬元,七級12萬元,八級8萬元,九級5萬元,十級3萬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基準標準為:五級9.5萬元,六級8.5萬元,七級4.5萬元,八級3.5萬元,九級2.5萬元,十級1.5萬元。
設區的市人民 *** 可以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等情況,在基準標準基礎上上下浮動不超過20%確定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標準,并報省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備案。
患職業病的工傷職工,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發40%。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基準標準的調整,由省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省財政部門報省人民 *** 批準確定。
蘇州市人民 ***
《蘇州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
蘇府規字[2016]8號
第二十八條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標準適用《省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基準標準。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在基準標準基礎上需上下浮動的,由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意見,報市人民 *** 同意后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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