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農轉非房屋安置補償標準的知識,其中也會對農轉非安置補償標準2021?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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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轉非拆遷怎么辦?
筆者從事過拆遷工作,且老家親戚也剛好是農轉非后進行了拆遷,特將相關情況答復如下,本答復的主要內容是:
農房拆遷補償的基礎的是房屋產權人的確定,以房屋產權人及以產權人為戶主同一個戶口上的人員均按規定進行住房安置(當然含農轉非人員)。一、該農轉非人員為房屋產權人,農房拆遷的所有補償均能享受,只是住房安置與該集體的農村戶口人員有一定區別。
出現房屋產權人為農轉非人員,可能是繼承的農房,也可能是未轉非之前通過各種合法途徑獲得的農房。這種情況下,房屋拆遷的主體補償款、宅基地范圍內構附著物補償、搬遷搬家費及獎勵等享受與集體內農村戶口人員一樣的政策,只是在住房安置方面有所差別,一是不能選擇建在集體土地上的還建房,二是選擇限價商品房或貨 *** 置時,會在農村戶口人員安置標準上進行打折,不少地方是五折。舉例來說,農村戶口人員每個住房安置對象的限價商品房面積為30平方,而農轉非人員就只有15平方;貨 *** 置款也基本上是一半。
二、該農轉非人員為房屋產權人的家庭成員,能按規定享受住房安置。房屋拆遷的主體補償款、宅基地范圍內構附著物補償、搬遷搬家費及獎勵等原則上由房屋產權人享受,至于家庭內部成員之間轉讓是另一回事。因是被拆遷房屋的家庭成員,應享受住房安置,只是同樣有差別,不能選擇建在集體土地上的還建房,選擇限價商品房或貨 *** 置時,會在農村戶口人員安置標準上打折。
三、該農轉非人員既不是房屋產權人,也不是房屋產權人的家庭成員,該農房拆遷與其無關。
綜上所述,農轉非人員在農房拆遷時有“房”或有“戶”,才具備補償的基本條件。既無房屋也無戶口,農房的拆遷與其無關。欲感受“三農微耕機”犁開土地的更多鄉土氣息,敬請關注@鄉村微視界之鄉村漫記,衷心感謝閱讀和點贊。(本文圖片來自于網絡)
農轉非安置補償標準202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第四十七條: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
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八十年代農轉非戶口的最新補償?
一、農轉非戶口的最新補償政策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撤銷的,以及建制雖然不撤銷,但不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問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它的具體計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不撤銷的,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中心村或居民點范圍內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并獲得相應的貨幣補償,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十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被拆遷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費用,由建設單位支付給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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