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工傷認定結果復議期限,以及工傷認定后行政復議多久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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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復議后工傷認定要多久
應當在 工傷認定書 送達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勞動行政部門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六個月內 提起行政訴訟 。
工傷認定一般要15天至60天。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做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工傷認定書下達后,如果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15日內沒有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即可生效,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等相關結論出具后,生效。
工傷認定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期限多久
法律客觀:《行政復議法》第三十一條行政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但是法律規定的行政復議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
一般我們認為是在60天之內可以提起訴訟。 當事人對工傷認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在60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六個月內(注; 行政訴訟法 修改之前為90日內)提起行政訴訟。
根據《 行政復議法 》第九條規定,申請行政復議的時效為兩個月,已經滿兩個月不能申請行政復議的,如果不滿六個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如果已滿六個月,只能接受工傷認定書。
工傷認定不服起訴期限是是6個月。按現行的法律規定,當事人對工傷認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在60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六個月內(注;行政訴訟法修改之前為90日內)提起行政訴訟。
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先 申請行政復議 ,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對工傷認定復議的期限是多久
法律分析:對工傷認定不服復議期限是六個月。
根據《 行政復議法 》第九條規定,申請行政復議的時效為兩個月,已經滿兩個月不能申請行政復議的,如果不滿六個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如果已滿六個月,只能接受工傷認定書。
工傷認定的行政復議期是六十日。行政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但是法律規定的行政復議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
日內作出認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工傷鑒定結果申訴
1、法律主觀:勞動者或者用人單位在申請工傷鑒定后有異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果是對勞動能力傷殘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則可以在十五日內向省一級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鑒定。
2、法律主觀:未經工傷認定,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但只能以一般的人身傷害賠償,不能提起工傷賠償請求。因為只有確定屬于工傷,才能提起工傷賠償請求。
3、可以申請復檢,對 勞動能力鑒定 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鑒定結論之日起15天內向省一級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復檢。
4、按照前款規定應當向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根據屬地原則應當向用人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
工傷鑒定復議時間期限是多久?
1、對工傷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一年后,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2、工傷鑒定結果出來后不服,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果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 勞動能力鑒定 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
3、在鑒定部門通知補齊資料后,用人單位或個人不能及時執行的,工傷認定機關可以拒絕受理。同時申請工傷認定也有一定的期限限制,一般要求用人的單位在事發之日起30天內申請,個人申請的話,除了特殊情況以外一般不能超過一年。
4、工傷傷殘鑒定的復查期限,是一年內。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的一年后,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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