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刑事訴訟中鑒定意見要告知,以及刑事訴訟中鑒定意見要告知被告嗎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刑事案件中重新鑒定的規定
- 2、刑事鑒定意見告知方式
- 3、法醫鑒定結果給受害者一份嗎
- 4、...公安機關是不是必須將受害人的傷情鑒定告知嫌疑人?嫌疑人會不會沒...
- 5、刑事訴訟法鑒定告知的條款是怎么規定的
刑事案件中重新鑒定的規定
重新鑒定機構“應當”另行指派或聘請,沒有例外情形。
重新鑒定,應當委托原鑒定機構以外的列入司法鑒定機構名冊的其他司法鑒定機構進行;委托人同意的,也可以委托原司法鑒定機構,由其指定原司法鑒定人以外的其他符合條件的司法鑒定人進行。
刑事訴訟法對刑事案件重新鑒定的規定是: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鑒定意見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可以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
第一百四十八條 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鑒定意見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可以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
【法律分析】刑事訴訟申請重新鑒定的條件有以下6條:鑒定程序違法或者違反相關專業技術要求。鑒定機構、鑒定人不具備鑒定資質和條件。鑒定人故意作虛假鑒定或者違反回避規定。鑒定意見依據明顯不足。
可以采取技術偵查措施,按照規定交有關機關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八條 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鑒定意見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可以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
刑事鑒定意見告知方式
公安機關告知鑒定意見,可以采用送達方式,也可以采用筆錄告知方式,告知筆錄應當由被告知人簽名并注明日期。
用作證據的鑒定意見,直接關系到對案件事實的認定,對刑事訴訟主體各方而言意義重大,對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更是有著直接的利害關系。因此,刑事訴訟法第146條規定,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鑒定意見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
刑事鑒定意見一般幾天告知? 刑事鑒定意見一般會在五日內告知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 第九十七條辦案人民警察應當對鑒定意見進行審查。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鑒定意見是公安機關無法判斷證據資料的真實性,委托專業機構進行鑒定。且意見出具后,需要告知有關主體。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刑事案件鑒定結論的告知期限為五天,須在五天內告知嫌疑人和受害人。
法醫鑒定結果給受害者一份嗎
法律分析:會給的,一般情況下如果被辦案單位(轄區派出所)把原件拿去了,他們會給一個鑒定結論說明書,我們一般情況下都是讓辦案單位來領鑒定結論,要么有原件,要么有說明書,如果兩樣都沒有,那么說明轄區派出所有問題。
法律分析: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有義務將鑒定意見告知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屬,也就是說只要告知鑒定結果就可以,而沒有規定要將鑒定意見原件交被害人或其家屬,也沒有規定必須將鑒定意見原件交被害人或其家屬查看。
法醫鑒定結果不會給當事人。法律規定的只是告知被害人結論,沒有要求給付被害人鑒定書。法醫鑒定是司法程序中有關技術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
鑒定書不會給當事人的,復印也不允許的。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四十三條對經審查作為證據使用的鑒定意見,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
親,打架后,法醫鑒定結果是不會給雙方各一份的,只會出具一份,收公安局保存,如果另一方有異意的,可以聘請律師介入,調看檔案,然后可以向高一級的司法機關申請重新鑒定。
...公安機關是不是必須將受害人的傷情鑒定告知嫌疑人?嫌疑人會不會沒...
司法鑒定報告是公安局申請做的交給派出所正常的,應當將鑒定結果告訴受害人,結果不對受害人還保密。當然,如果受害人對鑒定結果有異議,可以申請重新鑒定。
在刑事案件中,法醫鑒定等鑒定文書是屬于國家機密中機密種類,一般只是把鑒定結果告知雙方當事人,鑒定書不會給當事人的,復印也不允許的。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第18條規定公安機關受理報案后必須在24小時內給被害人開具傷情鑒定委托書,告知到指定的法醫鑒定機構做傷情鑒定。
如果經鑒定達到輕傷一級,則應當由偵查機關立案,檢察機關進行公訴。 傷情鑒定書異議處理 違法嫌疑人或者受害人對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提出重新鑒定的申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后,進行重新鑒定。
法律分析:不一定。受害人不要求做傷情鑒定,公安機關可以在案卷中注明,然后就案情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如果調解達成協議,按調解案件處理。
刑事訴訟法鑒定告知的條款是怎么規定的
法律分析:刑事鑒定:是指偵查機關為查明案情,指派或聘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就案件中某些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別和判斷并作出結論的一種偵查行為。
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 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鑒定結論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可以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本條規定了鑒定結論的告知及異議。
法律分析: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鑒定意見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可以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
鑒定結論是一種獨立的訴訟證據,但鑒定結論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 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鑒定意見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可以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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