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刑事訴訟應當再審的情形有哪些
- 2、刑事訴訟發回重審的情形有哪些?
- 3、刑事案件啟動再審的條件是什么
- 4、刑事訴訟法的再審什么意思
- 5、什么條件下可以申請刑事再審
- 6、再審案件律師,刑事案件中哪些情況可以申訴或者申請再審??
刑事訴訟應當再審的情形有哪些
1、對于不服初審裁判提起上訴或提出抗訴的案件,二審法院審理后發現原判決事實不清或證據不足時,可徑行裁定撤銷原判并將案件發回原審法院重審。若二審法院發現原審法院的審理存在嚴重違反訴訟程序的情形,有權裁定撤銷原判并發回原審法院進行重新審理。
2、法律分析: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依法應當予以排除;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的時候,有貪污 *** ,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3、原判據以形成審判結果的證據問題;原審判人員職業品行問題如 *** 等。
4、在刑事訴訟中,以下案件通常需要再審:存在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判決、裁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判決、裁定認定的主要證據系偽造;主要證據未經質證;對案件審理所需證據,因客觀原因當事人無法自行收集,申請法院調查收集而未被采納。
刑事訴訟發回重審的情形有哪些?
1、刑事訴訟發回重審情形如下: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不服第一審判決刑事訴訟再審的情形包括的上訴、抗訴案件,經過審理后,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刑事訴訟再審的情形包括的可以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2、對于不服初審裁判提起上訴或提出抗訴的案件,二審法院審理后發現原判決事實不清或證據不足時,可徑行裁定撤銷原判并將案件發回原審法院重審。若二審法院發現原審法院的審理存在嚴重違反訴訟程序的情形,有權裁定撤銷原判并發回原審法院進行重新審理。
3、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不服第一審判決的上訴、抗訴案件,經過審理后,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可以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4、發回重新審判的案件包括兩種案件:第一種是實體上: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不服第一審判決的上訴、抗訴案件,經過審理后,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實后改判刑事訴訟再審的情形包括;也可以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5、法律分析:刑事訴訟中法院發回重審的條件: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
刑事案件啟動再審的條件是什么
刑事再審程序可在具備以下任一條件時啟動: 新發現且足以推翻原有判決或裁定中已確認事實的重要證據; 用于定罪量刑的證據缺乏可信度或完整性,且依法應予排除,或者證明案件關鍵事實的多份證據之間出現沖突; 原判決或裁定中所適用的法律規定存在錯誤。
法律分析:申請刑事再審需要的條件:(1)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的。(2)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3)人民法院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4)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5)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 *** 、營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申請刑事再審的條件有: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的。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 *** 、營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刑事訴訟法的再審什么意思
再審是為糾正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錯誤判決、裁定、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對案件重新進行的審理。再審以案件的裁判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為前提,并有嚴格的范圍和條件限制。再審作為存在于審級結構制度之外的救濟制度,與重審和上訴審存在根本區別。
刑事訴訟法啟動再審的條件是: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發現已經生效的判決確有錯誤的。
法律分析:刑事訴訟再審和提審區別有:再審是為了糾正已經發生了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一些錯誤。提審主要是上級的人民法院為了糾正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了法律效力的判決或者是裁定的一些錯誤。兩者的含義、提起的主體都是不同的。
再審發回重審的意思是:在刑事案件審判過程中,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不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上級法院審查后認為可以再審的,對于原審法院在審理過程中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限制了當事人的法定訴訟權利,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應當裁定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申請再審是當事人對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而請求人民法院再次審理的行為。其主要目的在于糾正原生效裁判中的錯誤,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而申訴則是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對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檢察院提出,要求重新審理的訴訟活動。
法律主觀:上訴與再審的區別在于,上訴是針對未生效的第一審判決、裁定,申請一審人民法院的上一級人民法院再次審理案件。再審是針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書,申請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級人民法院重新審理案件。
什么條件下可以申請刑事再審
1、法律分析:申請刑事再審需要的條件:(1)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的。(2)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3)人民法院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4)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5)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 *** 、營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2、申請刑事再審的條件有: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的。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 *** 、營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3、【法律分析】:當事人申請再審需要以下條件: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依法應當予以排除,或者證明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
4、原判適用法律錯誤的;原判違反法定訴訟程序,并且有可能影響了審判的公正性的;出現新的證據,表明原判認定之事實有錯誤,并且可能影響審判結果的;原判據以形成審判結果的證據問題;原審判人員職業品行問題如 *** 等。
再審案件律師,刑事案件中哪些情況可以申訴或者申請再審??
經人民法院審查屬實的,應當再審。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提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愿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可以申請再審。經人民法院審查屬實的,應當再審。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系的判決,不得申請再審。
法律主觀:刑事案件符合再審條件的,可以申請再審,再審情形包括:違反本法有關公開審判的規定的;違反回避制度的;剝奪或者限制了當事人的法定訴訟權利,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的;其他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
原判適用法律錯誤的;原判違反法定訴訟程序,并且有可能影響了審判的公正性的;出現新的證據,表明原判認定之事實有錯誤,并且可能影響審判結果的;原判據以形成審判結果的證據問題;原審判人員職業品行問題如 *** 等。
首先,原判適用法律錯誤是申請再審的重要依據。如果判決在理解或適用法律上出現了偏差,導致了對當事人的不公正判決,那么可以申請再審。其次,原判違反法定訴訟程序且可能影響審判公正性的情況也允許再審。合理的程序是確保公正審判的基礎,違反程序可能使得判決結果受到質疑。
申請再審一旦獲得受理并進入再審程序,將暫時中止原生效裁判的執行。而申訴本身并不具有中止原生效裁判執行的效力,它只是表達了對原裁判的不滿或質疑,需要司法機關進一步審查后才能決定是否進入再審程序。綜上所述:刑事案件申請再審和申訴在目的、條件、程序和法律效力上均存在明顯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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