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國企外聘員工補償標準的知識,其中也會對辭退外聘教師補償標準?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
- 外聘員工在國企工作多年后單位突然被辭退有什么補償金?
- 國企外聘員工在合同期未滿的情況下被開出可以獲得賠償么?
- 外聘人員管理辦法?
- 辭退外聘教師補償標準?
- 公司即將合并要辭退一批外聘員工(沒買五險一金),應該怎么補償被辭退的員工?
外聘員工在國企工作多年后單位突然被辭退有什么補償金?
1.看是不是勞務派遣,如果不是,或者外派單位不適合,可以要求賠償的標準采用實際用工單位標準.2.如果是合格的勞務派遣,告訴用人單位,你無權解除勞動合同,除非員工不合格,犯錯誤.待你補充情況。
國企外聘員工在合同期未滿的情況下被開出可以獲得賠償么?
根據《勞動法》第41條規定,用人單位延長工作時間(也就是加班),應與勞動者協商。
既然是協商,當然就應該就加班時間和加班報酬協商一致,否則就是強迫勞動。只有四種情況不得拒絕加班: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資財遭到嚴重威脅,需要緊急處理;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須及時搶修;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除了這4種情況外,單位要求員工加班,必須與員工協商。單位采取不正當手段要求員工加班,員工可以拒絕。雖然在上述4種情況下,員工不得拒絕加班,但單位還是應該支付加班工資,加班工資必須按照勞動法第44條規定的標準支付。拖欠或克扣勞動報酬或加班工資的,可以根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條規定要求用人單位加付補償金。被用人單位辭退或解除勞動合同,除特殊情況外(如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等),當然應該有經濟補償或賠償。如果符合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的約定,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法第46、47條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如果違反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的約定,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法第48、87條規定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是經濟補償的二倍。經濟補償金的計算范圍詳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7條。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還應按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向勞動者額外支付一個月的工資。用人單位還應向你出具《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該證明的內容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時的工資支付時間詳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經濟補償金支付時間詳見《勞動合同法》第50條。如果不按時支付,可以要求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10條規定加付補償金。如果你認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書名號《》中所涉及的內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網上搜索這些內容都能找到全文的。外聘人員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按分級管理的原則、按崗位的隸屬關系進行管理、布置安排其應完成的各項工作,并按照考核辦法對其進行考核。外聘人員必須遵守公司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八條外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權對其進行解聘,但不給予經濟補償。
1、不勝任本職工作的;
2、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的;
3、上崗過程中失職、給企業利益造成損失的;
4、甲乙雙方認可的其它條件。
第十九條外聘人員因個人原因提出辭職,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請,公司視其崗位情況有權推遲批復,但不超過兩個月,批準后按有關規定辦理解聘手續。
辭退外聘教師補償標準?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 *** 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公司即將合并要辭退一批外聘員工(沒買五險一金),應該怎么補償被辭退的員工?
假如說你們肯定是有勞合同吧。他是肯定不是合同到期限吧,你們享細的看看合同上的,規定的條款,吃秀合同的條約精神內容。他不管怎嗎合并也好,解散也好,變更單位也好。他之要違約合同法的規定。他就的給你們員工的合法的任何一種補償。如果他不講理,你們就去直接的,上法院去起訴他,要求依法公正的,賠償你們的一切損失。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他一趕倒閉了就晚啦。我說的對不對。?請你看看,大家朋友們,怎么評論的吧,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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