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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民事訴訟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 2、民事訴訟流程及時間
- 3、民事訴訟立案流程
民事訴訟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法律分析:民事訴訟起訴流程起訴前要對糾紛進行法律分析并確定原告和被告;確定管轄法院;準備起訴材料;考慮是否申請做訴前保全。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其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等。
民事訴訟程序的基本程序是:原告起訴;法院受理后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并公告;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宣告。
法律分析:民事訴訟包括以下這些程序:起訴:即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立案審查: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在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的,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對裁定駁回起訴不服,在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一)審判監督程序的概念審判監督程序即再審程序,是指由有審判監督權的法定機關和人員提起,或由當事人申請,由人民法院對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再次審理的程序。(二)審判監督程序的提起1,人民法院提起再審的程序人民法院提起再審,必須是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
【法律分析】:民事訴訟流程:起訴;審理;判決。民事訴訟的時間:在三年的訴訟時效內提起訴訟。
【法律分析】民事訴訟的流程如下: 書寫起訴狀; 向管轄法院遞交起訴狀以及相關證據材料; 法院受理; 法院調查; 開庭審理; 法庭調查; 法庭辯論; 法庭調解; 宣判。
民事訴訟流程及時間
【法律分析】:民事訴訟流程:起訴;審理;判決。民事訴訟的時間:在三年的訴訟時效內提起訴訟。
【法律分析】:民事糾紛的起訴的程序如下:寫好起訴書;攜帶證據和起訴書到法院立案并交訴訟費;法院審查確定受理后就會開庭審理;法院判決;執行判決。民事案件審理時間:簡易程序3個月內審結。普通程序6個月內審結。
法律主觀:以下是民事 訴訟 程序: 原告向法院起訴。 法院受理后,向原告送達受理通知書和開庭傳票,并通知交費;向被告送達訴狀和 證據 材料副本、開庭傳票等。 法院 開庭審理 ,并依法調解或判決。 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的,可在15日內上訴,由上一級法院重新審理并調解或判決。
民事訴訟一般需要的時間是六個月。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民事訴訟流程如下:起訴,即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立案審查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排期開庭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民事訴訟立案流程
1、民事立案起訴流程如下:民事立案流程:(1)實行當場登記立案。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自訴和申請,一律接收訴狀,當場登記立案。對當場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應當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決定是否立案;(2)實行一次性全面告知和補正。
2、民事案件立案流程:起訴,當事人把起訴書上交法庭;法庭對起訴書進行裁定。如果受理的話會通知原告繳納受理費,如果不予受理會退回。法庭在開庭前三天通知雙方開庭的具體時間等信息;開庭審判,能接受調解的就在法庭簽署調解協議,不同意的法院會當庭宣判的,下發判決書。
3、民事訴訟立案流程如下: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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