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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書記員的回避由誰決定?
1、法律分析:書記員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司法工作人員之一,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內擔任辦理案件的記錄工作和有關事項的人員,并協助辦理一系列司法輔助工作。刑事訴訟法中書記員回避決定如果是在法院由法院院長決定。
2、法律分析:刑事訴訟法中書記員回避決定如果是在法院由法院院長決定,如果是在檢察院就由檢察長決定,不論是在檢察院還是法院;只要是屬于回避人員范圍內的人員自行回避的,可以口頭或者書面提出,并說明理由。
3、刑事訴訟書記員的回避由法院院長決定,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了司法機關工作人員的回避制度,對于符合回避條件的人員,是需要按照回避的相關規定來進行回避處理的,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
法院書記員職責工作內容
法律分析:書記員履行以下職責:(一)辦理庭前準備過程中的事務性工作;(二)檢查開庭時訴訟參與人的出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三)擔任案件審理過程中的記錄工作;(四)整理、裝訂、歸檔案卷材料;(五)完成法官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法律主觀:人民法院中書記員的職責根據我國《人民法院組織法》的規定包括:人民法院的書記員負責法庭審理記錄等審判輔助事務,具體有辦理庭前準備過程中的事務性工作;檢查開庭時訴訟參與人的出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擔任案件審理過程中的記錄工作;整理、裝訂、歸檔案卷材料。
一)辦理庭前準備過程中的事務性工作;(二)檢查開庭時訴訟參與人的出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三)擔任案件審理過程中的記錄工作;(四)整理、裝訂、歸檔案卷材料;(五)完成法官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擔任案件審理過程中的記錄工作。 整理、裝訂、歸檔案卷材料。 完成法官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根據《人民法院書記員管理辦法》第二條,書記員的職責包括: 辦理庭前準備過程中的事務性工作。 檢查開庭時訴訟參與人的出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 擔任案件審理過程中的記錄工作。
在我看來,法院的書記員的職責范圍主要包括以下幾部分:首先,案件開庭前,書記員需要完成一系列的準備工作。書記員要根據當事人立案時提供的聯系方式,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答辯狀、授權委托書、舉證通知書等材料,同時根據法官的時間安排確定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當事人送達開庭傳票。
書記員擔負辦理案件的記錄工作和有關事項,并協助辦理一系列司法輔助工作。
中專進檢察院需要什么條件
1、檢察院的招聘條件較為嚴格,主要包括:首先,偵查員職位要求應聘者具備法學專業背景,并且需要擁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其次,書記員職位則要求具有刑事訴訟專業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在剛入職時,新進的偵查員通常會被分配到反貪或反瀆部門工作一年,之后才有可能被調往其他部門擔任檢察官。
2、中專進不了檢察院,這是因檢察院招聘條件較為嚴格。具體要求如下:首先,對于偵查員崗位,通常要求具備法學專業背景,且學歷層次需達到本科及以上。其次,對于書記員崗位,專業要求為刑事訴訟,且學歷要求更高,需達到碩士研究生及以上。
3、檢察院對于招聘人員的要求相當嚴格。偵查員職位要求候選人具有法學專業背景,且必須持有本科學歷或以上。書記員職位則需要刑事訴訟專業的碩士研究生學歷。通常,新入職的員工會在反貪污和反瀆職部門擔任偵查員一年后,再調動到其他崗位,如檢察官。這些職位不僅需要通過國家公務員考試,還需通過司法考試。
4、不一定要學好英語。目前我所在的檢察院,招聘的要求一般是:偵查員(法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書記員(刑事訴訟專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剛到我們院要在反貪、反瀆當一年的偵查員,然后調到其他部門當檢察官。當然,這些職務都是需要通過國家公務員考試、司法考試。
5、肯定是不夠的,檢察院的書記員(合同工)都要求大專以上學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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